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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3)

作者:柏君 时间:2024-05-19 10:08:10 标签:酸甜 萌宠

  麦麦的兴趣爱好很单一,习惯在客厅活动。主人不在家,就会自己用脚踩遥控器看电视,期间顺便完成吃饭、喝水、跑酷和玩玩具。

  程凛当他寂寞听个声响,没想到人家真是天天在上网课。

  如今变成人的麦麦和当猫时差不多,还是喜欢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看电视。

  程凛很怕他冷了,不仅给开了全屋地暖,还在沙发上放了条毛绒毯。

  现在体积变大了,不能整个钻进去,麦麦就把那条毯子抱在怀里。

  乖是挺乖的。

  “你前面说的法事和你表弟有关系?”袁佳明触类旁通,“哦,要找个大师算算成绩怎么样?”

  程凛只能顺坡下驴:“是,现在我觉得不用那么复杂,改天给他买个护身符就行了。”

  “那是的,富贵在天,不要强求。”话题远离了魑魅魍魉的领域,袁佳明松弛下来,有一搭没一搭,“诶,你家麦麦呢?”

  袁佳明非常喜欢猫,但猫毛过敏,所以只能没事挨个关心关心朋友家里的猫咪都怎么样,讨几张照片看看,砸吧砸吧味道,聊以慰藉精神世界。

  他知道程凛这家伙有时嘴巴挺硬,实际是最宝贝猫的。

  做派跟溺爱孩子一样,缺乏底线思维。

  尤其在得知此人还专门给猫打纯金的平安锁后,袁佳明很想嘲笑两句,只是没敢。

  程凛懒得颠覆友人对整个世界的认知,就说:“屋里睡觉呢。”

  “好粘你哟。”袁佳明是真羡慕,“要是我也能养猫就就好了。”

  粘我啊。

  程凛是个很独的人,父母常年旅居国外,早习惯什么都自己打理的生活。

  犹豫养猫也是因为有顾虑,他不想为其他生命负责。

  一开始麦麦实在太粘人,又没安全感,毛线团大小,走哪跟哪,恨不能沾在程凛的脚后跟上。

  程凛怕自己转身就把猫给踩了,只能把它塞在家居服的口袋里。

  猫大了,大到掉出来了,渐渐成为程凛离不开它。

  昨夜把麦麦关在门外后,程凛躺上床,睡意全无。

  客厅的灯关了,屋外无光也无声,让他很想出去看看麦麦到底有没有一个人好好睡觉。

  他坐起身拧开台灯,看到床头柜上有根金色的毛。他捡起来小心搓了两下,分不清真假。

  其实回顾养猫史,程凛很少违逆麦麦的心愿。多得是他嘴巴上数落几句,跟在后面收拾完也就过去了。

  可是麦麦怎么变成人了。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一旦和社会沾边,事情就开始复杂了起来。

  为一只猫负责和为一个人负责,是彻底不同的概念。

  程凛决定先不细想这么复杂的问题,逃避着硬阖上了眼睛。他也许久没有一个人睡过觉,长时间的习惯陡然被打破了。这一晚颇感怪异。

  怀里没揣会呼吸的热水袋,心里也跟着空落落的。

  麦麦这一晚怎么过的呢?

  程凛又点开软件中自动储存的昨日一整天的监控视频,潦草又快速地拖动进度条。

  自客厅的大灯关闭后,监控进入了夜视模式。

  一开始画面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变化,直到凌晨三点,麦麦从房间出来了。

  他穿着程凛的睡衣,揉了揉眼睛,在客厅站了一会,然后拿起自己的马克杯喝了几口水。

  接着,他先一屁股在曾经的猫窝坐了会,然后起身站到了程凛卧室的房门前,一动不动。

  如果不知前因后果,光看这画面相当瘆人。

  程凛被吓一跳,内心波涛汹涌——莫非半夜趁他睡着了,麦麦还偷偷进屋了?偷偷爬床了?同床共枕了?

  他所担心的并没有出现。

  麦麦像个墩子一样站了一会,又慢吞吞回到了客厅。

  黑暗里,他从沙发旁边的玩具箱找出了自己最爱的小熊,然后在监控死角摸索了会,抱了坨黑漆漆的东西,重新回了自己的房间。

  凌晨的故事到此为止。

  看完监控,程凛不知道怎么描述心情。

  因为麦麦还是很听话,所以显得他太不近人情。

  可尽管他思想是进步的,观点是开明的,也实在接受不了和一个近乎陌生的男人同床共枕。

  更别提按照麦麦的习惯还得抱着才能睡。一人一猫这么干自然可以,猫也不占地方,但现在麦麦人得不彻底,猫得不纯粹——

  说他是人,他的内核是只单纯的小猫咪;说他是猫,他外表是个人,还是个年轻的男人,不是什么幼稚园小孩。

  程凛也才二十多岁,两个没差太多的大男人搂抱着睡,这个意义就完全不同了,氛围就开始暧昧亲密了。

  没必要,跟搞同性恋似的。

  程凛没这方面的兴趣,也接受不了。

 

第4章 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四)

  袁佳明起得晚没吃早饭,坐在旁边打了盘游戏说:“咱们等会早点去食堂吃饭吧,我饿了。”

  程凛犹豫了半秒,借过袁佳明的手机打电话。

  他的手机还是开着监控,所以可以看见麦麦听到电话铃声后,立刻从沙发上滑下来,跪到茶几前,盯着那台从没响过的固定电话研究。

  脑袋晃来晃去的,赶在自动挂断前几秒把听筒举了起来,笨拙地捧到耳边。

  程凛松口气:“喂。”

  “你好。”对面的声音小心翼翼的,“嗯……我的主人不在家……”

  “我,程凛。”

  程凛看见麦麦立刻手肘撑着茶几,精神了:“程凛啊!”

  “嗯。”程凛答,“你饿了没?中午别吃那个猫……别吃你原本的食物了,我给你点外卖。”

  “外卖是什么?”麦麦问,“是那个吃的会送到家门口吗?”

  “对。”程凛说,“我会让外卖员把吃的放家门口。如果门铃响了,你别去开门,等我给你打电话,你再打开门,把外卖从门口拿进来吃。”

  “好的。”麦麦开始研究他之前并不感兴趣的座机,用手指摸上面凸起的按键。数字都认识,汉字只认得几个。

  既然他可以接程凛的电话,是不是也可以同样打过去?

  程凛以上帝视角看不清他的动作,只能说:“不要乱按。”

  麦麦就把手收了回去,一边贴紧了听筒,期待地问:“这个是不是可以给你打电话?想你了可以打吗?”

  “……是。”

  程凛闭了闭眼。倘若不看监控,单听电话,就是一个生疏的男音在说想他。

  他泼冷水说:“但是没什么紧急的事就别打了,我很忙。”

  麦麦没有再追问什么事算是紧急的事情:“好的。”

  “不要去厨房,灶台有明火不许碰。”最后,程凛苦口婆心叮嘱,“饮水机红色的按钮是热水,当心烫。如果门铃响不要随便开门,装没听见,明白?”

  袁佳明听完全程,看程凛终于挂了电话,表情挺复杂:“他是个弱智?”

  自家猫被骂了,程凛不悦道:“没见过比他更聪明的。”

  “那你何必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说起啊。”袁佳明道,“现在的学生什么不懂?比我们能干多了。放宽心,当心说多了嫌你烦。”

  程凛被这么指责,无言以对。情况太特殊,他很难摆正自己的位置。

  原本麦麦是猫,尽管也没什么辈分概念,但也算有从属关系,程凛把自己当饲养员尽心尽力,现在对面成了人,多啰嗦几句都要被旁人嘲笑。

  半小时后,麦麦接到了程凛的指令电话,小心打开门从外面把外卖袋子拿进屋。

  他先研究了挂在袋子外面的长条收据,只认得“饭”、“大份”之类的字眼。下面还有个数字,写了128。

  麦麦没什么概念也不关心,转而迫不及待打开袋子。他已经确切闻见了,是他喜欢的气味。

  程凛按照他当猫的口味点了三文鱼波奇饭,还追加了份鱼子酱。

  麦麦拆了筷子,有点笨手笨脚,又想起刚刚那个电话里程凛嘱咐的:“拿餐具吃,筷子不会就用勺子。”改成了拿勺子挖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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