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添添手里被慕阿姨塞了一根铅笔,看着这些小蝌蚪数字,脑袋空空。
他呆坐在小茶几前,小短腿学着哥哥的模样盘着,紧皱着小眉头,努力将这些数字印在脑袋里。
但看了好半天,沈添添依旧脑袋一片空白。
沈修泽坐在一旁,垂眸看了眼纸上的几道题。
前两道是十以内加减法,后面数字逐渐增多,还添上了乘除。
最后一道更是难度飙升的小学奥赛题。
大概赵老师觉得添添和他两个哥哥一样都是高智商天才,生怕测不出他的真实水平,各种难度的题都出了。
可事实就是,沈添添哼哧哼哧半天,掰着自己的小手算了又算,还将沈修泽的手指都用上,才勉强写出第一题。
7+2,沈添添自信写下了6。
赵老师喝茶的手一顿,眨了眨眼,不敢置信地又去看了一遍。
确定写得是6,赵老师温和的面容都有一瞬间龟裂。
沈修泽倒是毫不意外,看着小家伙第二道题也意料之内的算错了,唇角压不住地勾起,借着喝茶的动作挡住笑意。
花费了半个多小时,沈添添终于将几道看不懂的题写完。
他如释重负地倒在沙发上,小短腿耷拉下来,半死不活的模样,手里的铅笔也直接被他扔在桌子上。
“好累哦。”
学习了半个小时,小肚子都莫名其妙的累瘪了。
沈添添揉揉自己的小肚子,发现慕阿姨不在,只能转过头,和沈修泽商量。
“今天学习了,要吃巧克力夹心饼干。”
沈修泽看着一道都没对的题目,轻呵了一声,将纸张拿起来,神色冷冽。
“想都别想。”
这种水平的学习,能累到哪去?
沈添添不高兴了,撅起小嘴巴,觉得大哥也很讨厌。
比坏蛋二哥还要讨厌一点!
赵老师更是重重叹了口气,看着连数数都不太顺溜的添添,语气委婉地提点道:
“我觉得小孩子嘛,也不需要上来就学习高难度的奥数,可以先打好基础,从一些简单的数字学起。”
沈修泽深以为然。
“我和爸爸商量一下,明天会给您答复,可能要麻烦赵老师制定一套新的课程了。”
赵老师倒是不觉得麻烦,毕竟沈家给他开的工资,已经足够让他对学生尽心尽力。
“好,听说还有另外的老师来了,我就不耽误时间,先走了。”
赵老师前脚刚离开,后脚一位漂亮的卷发钢琴老师便走了进来。
她肤色白皙,瞳眸是浅金色,姿态优雅,坐在琴房轻轻落下几个琴键。
轻灵雀跃的音符瞬间跳动在空气中,唤醒了沈添添的艺术兴趣。
沈添添在艺术方面的造诣,要比他在数学方面高太多了。
他还听不懂什么调子,看了一遍,就能用小手指按了个七七八八。
钢琴老师弯起眼眸,兴奋地给他鼓掌:
“添添是我见过的最聪颖的小孩,而且弹奏的很有感情,不像你哥哥们那样,弹奏起来一板一眼,无聊透顶。”
钢琴弹奏需要注入情感,才能称得上是完美的表演。
钢琴老师打扮时尚,但今年已经快五十岁,之前也是她负责教授沈修泽和沈堇风乐器启蒙。
沈修泽站在门口,听见老师的话,面色淡漠,并没有因为老师的话而表现出多余的情感。
添添却是被夸美了,坐在琴凳上,小短腿够不着地面,一晃一晃的,眼神跟着扑闪闪的亮起来。
“我很腻害,比哥哥棒!”
小家伙夸一句自己,还不忘拉踩一句哥哥。
沈添添抬着小下巴,看了眼坐在沙发上的沈修泽,白软的小脸忍不住透出几分小小得意。
沈修泽发现,沈添添是个非常直白好懂的性格。
所有的情绪大开大合,直观的展现在脸上,完全不用费劲去猜,只看他圆润灵动的双眸,就能窥探出他的真实情绪。
不像他和沈堇风,跟着沈远川别的没学会,隐藏情绪却是一顶一的高手。
不再多想,沈修泽和老师定下课表后,送走了钢琴老师。
“明天还有马术老师、英文和德文老师、国学老师……”
沈添添刚以为解放了,就听见慕姨姨在耳边像是唐僧一样念叨,瞬间小脑瓜就要炸开了。
“哇!”
沈添添扑到沙发上,撅着屁股,将自己的小脑袋埋在枕头里。
“我不上课。”
他要当一个不学无术的坏小孩!
慕姨也觉得课程太多了,但她问过管家,沈修泽和沈堇风小时候都是这么过来的。
“你两个哥哥也是从小学习,不然怎么会变得这么优秀对不对?”
沈添添继续抗议,将小脸从枕头里拔出来,气呼呼道:
“我已经是大孩子了,不用学这些。”
但慕姨决定不了这些事,沈添添抗议也没用,只能气得炸成一朵小烟花,噼里啪啦独自在原地爆炸。
临近晚饭时。
还在持续炸开的沈添添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
“姥姥?”
那头年迈的老人哎了一声,听见外孙的声音,欢喜无比,接连喊了好几声。
“添添,是添添吗?”
添添点头重重嗯了一声,趴在地毯上,瘪着小嘴问:
“姥姥,你好不好呀?我好久没看见你了。”
姥姥听见这话,心底一酸,忍不住去擦眼角湿润的泪水。
她这辈子过得艰辛,老伴死得早,独自拉扯着两个女儿长大成人。
在女儿们去了大城市奔前程后,她又怕给两个女儿添麻烦,独自在乡下种着几亩田地过活。
就算知道两个女儿都是未婚先孕,她也没说过一句责备的话,还千里迢迢从乡下赶过来,帮着两个女儿照顾着小外孙。
沈添添三岁前有一大半的时间,都是和姥姥在一起度过。
妈妈要忙着赚钱,家里只有他和姥姥,还有同龄的表哥一起玩。
但半年前,姥姥觉得两个女儿日子逐渐过顺了,便动身回到了乡下。
她年纪大了,在乡下碰见同样死了老伴的秦大爷,两人便想着搭伙过个日子,好度过最后的十多年。
但意外的是,秦大爷几个月前上了趟山,捡来了一个磕破头的小男孩。
秦大爷和姥姥都是软心肠的人,于心不忍,掏钱给小男孩治病,将小男孩留了下来。
只有重生一次的叶嘉宝知道,这个小孩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男主!
沈修泽和沈堇风智商高手段狠又如何?
内斗不止,脾气高傲,互不相让。
将公司搞得四分五裂,最终还不是被男主吞并了大半,活成了书里心狠手辣郁郁寡欢的反派吗?
说起来,上辈子小男主还是在沈家长大的。
因为上一世叶嘉宝顶替了沈添添的身份,叶嘉宝妈妈又不乐意养沈添添这个小拖油瓶,就把沈添添送回了乡下。
姥姥知道小女儿居然让叶嘉宝去了沈家,气得心绞痛。
但她终究是个耳根软的,吵也吵不赢,又怕女儿冲动下闹个鱼死网破,只能哆嗦着身子,将沈添添带了回去。
姥姥年纪大了,秦大爷身体也一般,只养一个小外孙就已经够吃力,实在是养不起捡来的那个小男孩。
她辗转反侧了好几个夜晚,想着家里等着吃饭的几张嘴,最后一狠心,将捡来的小孩送去了叶嘉宝那里。
叶嘉宝那时已经是沈家小少爷,从指尖漏出一点,都够这个小孩活下去。
而且沈家大富大贵,指不定有门路能帮小孩找到父母呢?
叶嘉宝妈妈怕姥姥闹事,气急了再把叶嘉宝顶替沈添添回沈家的事情说出来,捏着鼻子将这个小孩留在了沈家。
但也要姥姥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出现在叶嘉宝和自己面前。
姥姥被这个女儿伤透了心,但她人老了,没什么本事,管不住心野的女儿,只能转头回了乡下。
沈家对于多出来的一个小孩,也压根不在意。
父子三人各自忙着事业,沈远川甚至是在两个多月之后,才第一次看见跟在叶嘉宝身后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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