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耸耸鼻子,在他手里蹲得很乖。
大爷小心地探出手去。
樊洛晨手上用了点力,防止兔子突然发怒。
但奇怪的是,兔子似乎明白了什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等到大爷的手碰到兔子脑袋时,它甚至还主动凑上去了一点。
“哎哟,真软。”
大爷笑了,
“挺乖的,小兔子。”
兔子让大爷摸完,“刷”地别过脸去,只留一个后脑勺给他。
露出来的脸颊鼓鼓的,一副气还没消的样子。
哼,我尊重老人是我有道德。简枫想道。
我可没忘你刚才喊我什么。
大爷凑近过去。
“对不起呀,小兔子,认错你了。”
“你特别漂亮,特别好。”
兔子的耳朵动了动,最后勉为其难转过头来。
好像在说“原谅你吧”。
“真乖啊。”
大爷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通人性呢。”
“嗯,我们咪咪很聪明的。”
樊洛晨的语气也放松下来。
“我一次见它的时候,它也是自己凑过来蹭我。我难过的时候它都知道,还会陪着我,逗我开心。”
“它只有在我放松的时候会耍耍性子,也算是和我交流感情的方式吧……今天早上它还打滚哄我呢。”
“那它好养吗?”
“兔子爱干净,打理不麻烦。每天把吃的准备好,它自己也会吃。”
“而且不生气的时候,兔子很安静。”
樊洛晨摸摸兔子的背。
“特别好的小宝宝。”
大爷眼里满是光亮。
“真好,等我老伴身体好点,我和她说我们也养一只。”
“或者……要是她能出门,我能带她上来看看你的兔子吗?”
“当然可以。”
大爷点点头,转身打算离开。
想了想,又回过头来。
“那钢琴也是你弹的吗?”
樊洛晨“啊”了一声。
“不好意思,我以后不在这个时间弹了,打扰到你们……”
“我不是这个意思。”
大爷摆摆手。
“我和老伴年轻时都是搞音乐的,刚才听到琴声,突然回忆起了过去的事。”
“以前她也弹琴,我拉小提琴,我们经常一合奏就是大半天。”
大爷的表情有些怀念。
“不过她生病以后,关节慢慢肿胀,再也没法弹了。”
“我怕她难过,也没再拉过琴。算起来有好多年了。”
樊洛晨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小伙子,我听你的琴声,像是有心事。”
“说说我活了几十年的想法吧:如果你有想抓住的东西,一定要及时抓住。”
“要是错过了,就算有一天它会回到你身旁,可能也过去了大半辈子。这大半辈子,你每天都会在懊悔中度过。”
樊洛晨的手指一缩。
“时光如流水,不要留下遗憾。”
“不过你们年轻人好像都不喜欢听这些话……就当是我这个老头子啰嗦吧。”
“谢谢大爷,我……会认真想想的。”
大爷摆摆手,这回是真告别了。
樊洛晨抱着兔子站在那里,一直目送着大爷安安稳稳进了电梯,这才转身回屋。
关上门后,他在原地站了好久。
“咪咪,这个大爷说的是什么意思呢?”
他轻声说道。
兔子动了动耳朵。
老年人不都爱说这些么,什么“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啦,“珍惜眼前人”啦。
简枫想道。
说些没意思的废话,还一副给你传授了了不得智慧的态度。
不过这大爷倒是和公园那些甩手蹭树的大爷不太一样,虽然只是上楼的工夫,却特意穿了皮鞋和外套,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
除此之外,他的衣着风格还挺优雅的。
而且他们夫妻俩还都是搞音乐的,看起来确实有种不一样的气质。
感觉樊洛晨老了也是那副模样。简枫心想。
樊洛晨低头蹭了蹭兔子的脑袋。
“大爷说得没错,爸爸最近确实有些心事。”
“只是爸爸还没有决定……或许是有些事还没想通吧。”
“但好在,也不急着要做决定。”
兔子的耳朵竖了起来,头也抬得老高。
有八卦?
快说!
樊洛晨看到兔子的眼睛,笑着捏了捏它的脸颊。
“咪咪是气消了吗?刚才脸颊都气鼓了。”
“但是咪咪知道不能对爷爷发火,咪咪最聪明了!”
兔爪刨刨。
别扯开话题,快继续说!
“咪咪要让爸爸亲手手吗?好,爸爸亲亲~”
樊洛晨捏起兔爪凑近自己的嘴唇,被一下挡了回去。
兔兔摇头,兔兔挥拳,兔兔龇牙!
兔兔动唇瓣,孩子急得都要开口说话了!
樊洛晨笑出声来。
“好啦,小兔精,想听爸爸说心事是不是?”
兔兔点头。
“唔,其实就是……爸爸想要和咪咪永远在一起。”
兔子:?
“咪咪想和爸爸永远在一起吗?”
兔兔沉默,但还是勉强点点头。
“虽然爸爸和咪咪都不想分开,但是小兔子的寿命比人类短很多,所以可能将来某一天,爸爸就要送走咪咪。”
樊洛晨的眼里闪过一丝忧伤。
“咪咪现在还小,不知道这种分开是什么意思。或许几年,或许十几年,有一天,爸爸就再也见不到咪咪了。”
简枫歪了歪头。
过了一会,他意识到樊洛晨真的在因为这件事难过。
樊洛晨抱着兔子走回了房间,拿出了平板电脑,盘腿在地毯上坐下。
上一次,他也是这样抱着兔子,给它看自己成长的点点滴滴。
这一回,樊洛晨却打开了另一个相册。
这个相册的照片视频很多,有两万多条。
樊洛晨划了很久,才在一个地方停住。
他把照片放大来,简枫看了一会才辩认出来,上面的人是樊洛晨。
这不知道是樊洛晨什么时候的照片,身上穿着最基础款的黑色连帽衫,到了秋冬公园里一抓一大把的那种。
照片里的背景看着是偏民族风的木质建筑,墙上挂着花花绿绿的织毯和木雕,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而樊洛晨的怀里,搂着一只黑色的大狗。
樊洛晨以前还养过狗?!
樊洛晨又往下翻了一阵。
后面的几十张照片是在不同的室内外拍摄的,里面全是他和那条狗。
终于,照片停在了一张大狗单独的照片上。
“这是司南叔叔的狗。”
他缓缓说道。
简枫瞪大了眼睛。
没听司南说过自己养狗啊,还是这种怪模怪样的大型犬——城市里应该有管制吧。
樊洛晨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又瞪大了眼睛。
“这只狗叫烈酒,已经走了半年了。”
樊洛晨陷入了回忆。
“司南叔叔以前的店在云滇,那里的人几乎都养狗,养的还都是城市里见不到的大狗。”
“这只烈酒,是阿富汗猎犬,毛长长的,就像秀发一样,跑起来特别优雅。”
“司南叔叔养烈酒,养了十五年。”
“咪咪知道十五年是什么概念吗?”
“要是换成人,那就是百岁老人了,路都要走不动啦。”
“其实司南叔叔的店开在那里,是真的赚不到钱。”
“现在的人都不喜欢在古城消费太多,觉得那都是骗人的,价格又虚高……他那么精明油滑的样子,其实也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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