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可是。
那一切真的只是梦么?
“不可能,那不是梦……”他一个人喃喃,神色恍惚,魔障般自言自语。
那不是梦。
怎么可能只是梦?什么梦能那么真实,所有细节清晰无比、一应俱全。是,他虽然已经忘记了大半,但同时总有一些漏网之鱼、特别微小但无比清晰的细节!
就比如,他其实还清楚记得小狗芝士的毛色,那是在一大片的奶油白里,只在背部和肚皮的细微地方掺杂着的一丝奶油黄的软毛,以至于那只小狗看上去特别像一只香香软软的小面包。
同时他也还记得厉非那副带链子金属框眼镜的冷硬质感,记得防晒霜涂在脸颊上时化掉的清凉。
记得椰子味沐浴乳的具体品牌和logo,他甚至能非常细节地回忆起琉璃水母在星空灯下折射在桌上的七彩光晕。
那不可能只是梦。
不可能有梦的细节如此真切。
他甚至,还记得他们居住的小别墅的具体地址,在美国的哪个州哪个城市和哪个社区,门牌号是多少,以及房子有几间浴室、几个车库!
以他的贫穷出身,是绝不可能也完全没有道理平白脑补出来一个千万美元别墅豪宅的内部构造的。何况在昏迷之前,他甚至对整个“美国”的理解,也都只是地理书和历史书上的只言片语而已。
他依稀知道美国有迪士尼,却根本不知道游乐园开在哪个州哪个城市。可现在,他甚至知道从奥兰多开车到迈阿密的具体车程!
怎么可能?
这些完全没道理的知识和细节,绝不是一个单纯虚幻的梦能赋予的。
……
那不是梦。
傅斯霆拼命寻找证据,任何可以证明“梦里”的一切确实发生过的证据。骨折修复的地方刀口很疼,内脏每一次动起来也疼,可他顾不了那么多。
首先和梦里最能连上的,是他手腕上小狐狸的手绳。
可那本来就是外婆留给他的。
这个东西现在本来就在他手上。做不了任何证。
他又徒劳在书包里翻找,当然也不可能找出来什么。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证明那不该是梦,僵冷的感觉再度爬上脊背,傅斯霆再度开始呼吸困难。
心脏跳得过于厉害,他开始禁不住满脑子的胡思乱想,浓烈的不安之下,越发有一种灵魂要冲出身体的冲动,想去找厉非,想去见他。
如果,那真的只是一场梦……
那他可不可以,就去那个梦里找他。
傅斯霆也知道这种想法很荒谬。但现实此刻对他而言,其实才更像一场真实的噩梦。
在这种种窒息痛苦和失望迷茫之中,大概唯一不幸中的万幸,就是他今天醒来的地方确实是普通医院,而不是精神病院。
但为什么他觉得他已经快疯了?
书包里有纸和笔。
很多很多的记忆,已经消失不见了……傅斯霆突然醒悟过来其实他最先要做的不是发疯,而是趁着记忆还没完全消退之前,用笔记住自己还能记住的点点滴滴!
他一口咬开笔盖,翻开上课记笔记的那本刚写两页的银色软皮笔记本,开始奋笔疾书。
写着写着,冷汗再度涔涔而下。
记忆的吞噬坍塌已经开始和时间赛跑。有时候甚至他刚写下后一句,前一句的故事看着就已经骤然陌生。
于是他更疯了一样,不顾左手骨折的疼痛不顾胸腹淤青的疼痛,拼命摁住笔记本咬着牙发狠一直写,对护士姐姐好心的劝阻完全置若罔闻!
他就这样不知写了多久。
也许几十分钟,也许几小时。
他只知道写完的那一刻,病号服已经从前到后完全湿透。然后他茫然看着那本日记本,上面横七竖八,全是他难看、潦草、扭曲的字体。
那上面写着,“傅斯霆,你不要忘记。”
那上面写着,“傅斯霆,那不是梦,你一定不能忘记!!!”
可是文字明明这么力透纸背地写着。可他此刻看着自己刚刚亲笔记下来的一页页,已经有点不相信自己刚刚写下的文字。
他的理智和疯狂写下的未干墨迹开始不断拉扯。一遍又一遍。
有一个声音好像在说,你都在写什么发神经的东西,那不过是个梦,不过是梦。而另一边,一笔笔笔记上力透纸背的字又在一遍遍哀嚎,恳求他千万不要忘记。
那些都是真的。
那是真的。
是真的。
是真的。
是真的!!!!
你只是以为那是梦,但那些都是真的。
所以傅斯霆,你不要忘,千万不要忘。
你要努力。
你要在将来去见他。
你要去见他。
你要拼尽全力去见厉非。
傅斯霆。二十八岁的厉非,他对你特别好。你要到去未来见他。
要去见他,他在等你。
他茫然看那些字,后襟湿透冰凉,心脏突突跳个不停,头晕目眩。生理性的泪水不断滑落。
他忍着那类似低血糖想吐的难受,用颤抖的手继续提起笔,在笔记本结尾的地方,又认真画了一堆小王子,和一堆小狐狸还有玫瑰花。
那是傅斯霆给自己的暗号,是让自己不管过去多少年,都相信曾经自己的一个暗号。
因为,不能忘记。
不能忘记一起在玻璃窗前看过的夕阳,厉非当着他面爆头的大龙虾,一起欢笑的那一场糖果雨,还有……
不能忘记。如果忘了,就彻底什么都没有了。
如果没有信心,有朝一日一定会站在他面前的希望。那么他这一辈子,也就真的永远没有跟他相遇的那么一天了。
窒息感再度淹没一切。
傅斯霆真的很怕。怕过一会儿更多记忆消散,他连做过这个梦的事情都全部忘记,连笔记本上的暗号都不再信任。
他真的怕。
于是他又画了无数次,觉得不够,又自己给自己写了很长的注释。
还不够。他有一刻甚至直接拿起笔,对准手腕。他想着要干脆在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什么一辈子不可磨灭、不会遗忘的痕迹。
但是……
他又看了看手腕的石膏和绷带,以及手背难看的冻疮。以及那有些瘸的腿。
他的身上已经有一堆伤、一堆的不完美了。
仅存的不连贯的记忆里,厉非抱着他的膝细细揉搓,揉着揉着却突然打了他一下。
“打的就是你。”
“十六岁的傅小霆,没有好好照顾我的宝贝。”他说。
梦里的厉非真的很爱他、很珍惜他,会心疼他的每一处旧伤,会细细磨蹭他身上的痕迹。
他不会希望,他身上的疤痕又多一道……
傅斯霆之后精疲力尽,浑浑噩噩睡了一觉。
醒来的时候凌晨三点,他把银色笔记本拿过来又重新看了一遍。
笔记的内容,重新看来全是一堆高度概括的抽象内容。关于那场美梦的事件描述,全是一些类似“他亲了你”“他带你去了迪士尼”“他真的很宠你”之类的假大空,找不到任何细节。
乍一看,像是什么神经错乱的妄想症写出来的。
可偏偏一笔一划的小狐狸和小王子图案后面,他又用尽量工整的自己,解释了一下他不是妄想症。
他甚至得用文字跟自己解释,他的精神其实很正常。
他只是跌下楼梯,短暂穿越到了十二年后。十二年后他事业有成,和世界上最好的厉非在一起。
但这些话看起来又真的疯。
一边说自己做梦,一边又说自己穿越,前言不搭后语。
作者有话说:
Campbell是有钱君与装穷君里李斯特自创的品牌,是奢侈品下比较便宜的轻奢,才会招兼职店员。一般真奢不太会招兼职。(不重要)
还有人说,功利一点,也许傅斯霆可以问问他到底怎么发家,以及将来的彩票号码。但这两个选择其实都不成立。毕竟傅斯霆在那十天里根本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回去,哪那么厉害就做预案了。
加上这一章的遗忘,记下来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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