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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萨摩耶,想吃肉(28)

作者:叫我胖大海 时间:2025-04-14 18:24:07 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重生 励志人生

  狼末可不会给猎物任何反抗的机会,一击得手,他立刻俯身,用更为尖锐的獠牙紧紧咬住猎物的咽喉,撕拉一声咬碎了猎物的喉咙。

  鲜血染红了雪地,这场战斗开始得突然,结束得更突然,眨眼之间,猎物就到手了。

  汪白激动地探出脑袋,观察狼哥嘴里的小动物。

  是一只旱獭。

  它的学名叫做堪察加旱獭,但他更为人所熟知的名字是土拨鼠。

  堪察加旱獭是土拨鼠的一种,在所有的土拨鼠种类中,它是最耐寒的品种,喜欢栖息在寒冷的地区,更喜欢晒太阳。

  所以它们常常待在冰川之上,既可以满足它们所需要的温度,又能享受到充足的光照,一举两得。

  堪察加旱獭有冬眠的习惯,每到夏季就会大量进食,储备冬眠所需要的能量,这点倒是和大多数冬眠生物一模一样。

  这个时间,它大概刚刚从冬眠中醒来,四处忙碌着寻找食物。

  也是它倒霉,遇上了狼哥,还有他。

  汪白恬不知耻地把自己也加了进去,他黑黝黝的眼睛望向狼末:“汪呜?”可以开吃了吗?

  狼末将土拨鼠放下,享受着小狗的舔毛服务,为他清理掉嘴角残留的血迹。

  之后,他们分享了这只肥美的土拨鼠。

  汪白特意避开了咬坏它的皮毛——土拨鼠的皮子相当不错,油光水滑的,他一直期待着能有一双皮鞋,保护他柔软的肉垫,而土拨鼠的皮毛完美契合了他的需求。

  棕黑色的毛发,背部毛发有三个不同的颜色带,正好可以给他的鞋子带来视觉上的层次感。

  唔,如果有剩下的皮料,他是给自己做个护膝呢,还是给狼哥做副手套?

  真叫狗难以抉择,不如……再找两只土拨鼠?

  

 

第24章

  挖洞小能手可不是那么好找的,堪察加旱獭除了晒太阳之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挖洞。

  而且,它们的洞穴往往是几个世代累加起来的超长隧道,愚公移山的精神被它们贯彻到了淋漓尽致。

  这让捕猎者常常只能闻到其味,不见其鼠。即便钻进隧道,也会被它众多的岔路或者叫腔室所迷惑,无功而返。

  除此之外,它们还有一种特殊的警示叫声,当受到威胁时,它们会发出超过三千赫兹频率的叫声,以此向附近的同伴示警。

  要知道人类平时说话只有五十到五百赫兹,而土拨鼠却可以发出人类十倍左右的高音,它小小的身子里蕴藏着惊人的能量。

  汪白有理由怀疑,刚刚这只与口兮口湍口√。土拨鼠在临死前发出了示警,导致他和狼哥接下来几个小时的搜寻一无所获。

  郁闷的萨摩耶叼着土拨鼠的残骸,跟着狼哥在浮冰附近大肆搜捕刚刚解冻上来喘口气儿的鱼,并且专挑大的抓。

  狼末原打算像往常那样咬成鱼糜投喂小狗,却被汪白拦住。

  他想做鞋子,就少不了要用到针。

  而在野外,最实用的针莫过于鱼刺了,为了能配合他笨拙的爪子,选取的鱼刺不能太小,否则他抓不牢。

  也不能太粗,否则破坏了皮毛组织,破洞就会越来越大,就算制成了鞋子也不耐穿。

  汪白以前经常穿梭在森林之间,鞋子磨损是常有的事。

  鞋坏了,他总不能指望在荒郊野岭买上一双新的吧?

  遇到这种情况,他便就地取材,像杂草、树根、枯枝等等都是可以利用的材料,搭配动物皮毛或者干草,就能做出一双应急且舒适的鞋来。

  这里的环境恶劣,植被多以苔原植物为主,派不上用场。

  不过,翠色的小草倒是不错的装饰,等到春夏交际,极地还会开出许多小花,都可以拿来当做装饰品。

  现在只能将就一点啦,毕竟第一次用狗爪子做手工,难免有点不习惯,先用手头有的材料试试水。

  等他熟练了,再追求更高品质的皮鞋也不迟。

  见小狗非但不吃鱼,还将他抓来的鱼开膛破肚,狗爪子抓挠鱼肉,把好好的鱼肉糟蹋得面目全非。

  狼末终于略带不满地眯起眼睛,无论如何都不该浪费粮食,他要让小狗认识到错误。

  于是他俯身,将汪白扒拉出去的鱼肉碎块卷入口中,咽了下去。

  汪白一愣,为了翻找鱼刺,鱼肉早已支离破碎,他本来是打算自己吃掉这条鱼的。

  没想到狼哥抢先了一步……难道狼哥饿了?不应该啊,他们不是刚吃了土拨鼠吗?

  或许又长了一岁,狼哥的饭量也随之增加,可以理解。

  他想了想,把那几条用不上的小鱼挨个叼到狼哥面前,亲昵地蹭了蹭他,吃吧,要吃饱哦。

  狼末目光炯炯地注视着小毛团用他抓来的鱼来讨好他,黄褐色的眼眸里多了几分无奈。

  或许在他看来,小团子还太小,不懂得极地的险恶。

  好在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他可以慢慢教他,不必急于一时。

  安抚好了肚子饿的狼哥,汪白继续埋头钻研自己的皮鞋。

  海鱼需要抵御的外界压强大,因此它们的鱼刺大而粗,并且集中在骨架上。

  他将鱼骨架上的鱼刺全部取下,按从短到长的顺序排列,然后将用碎雪清理好的土拨鼠皮毛,按照他爪子大小撕扯出两块合适的皮子。

  剩下的放到一边,备用。

  谨慎的小狗先挑出最短的那根鱼刺来当实验品,这是因为鱼刺越短,掰弯它所需要的力气越大,一旦力量超过鱼骨头本身的承受能力,鱼骨就会断裂。

  他要试出鱼骨最大能够承受的力量,才好选择长短适中的鱼骨。

  这并不简单,如果最后没有一根鱼骨能达标,那就只能换一条鱼做实验了。

  汪白将鱼骨摆在面前,一只脚掌的肉垫按压在鱼骨一端,另一只爪子沿着鱼骨边缘向上掰折,随着一声脆响,第一根鱼骨断成两截。

  意料之中,他长出口气,没有丝毫气馁,开始了下一次实验。

  这一根鱼骨稍长一些,随着掰折的力量不断增加,弯曲的程度有目共睹,但很快也从中间断开,步了第一根鱼骨的后尘。

  接着是第三根,第四根。

  鱼骨弯曲的极限逐渐增加,到了第五根的时候,汪白却不打算再实验了。

  他已经胸有成竹。

  随后他将处理好的皮子包裹住脚爪,脚底贴着冰面踩实,然后把左右还有前面的皮毛向中间翻卷,尽量让三面的皮毛重叠到一起,单爪摁住。

  另一只爪子抓紧鱼刺一端,使劲让它刺入皮毛,将三面皮毛串到一起。

  随后两爪并用掰弯鱼骨,再用两头尖端刺穿左右两面的皮毛,最后向上弯折做成钩状,这样就大功告成了!

  晃动小脚丫,汪白欣赏了一番自己的半成品皮鞋,跟脚,舒适,他很满意。

  如法炮制在他的小皮鞋上又添了三枚鱼刺,另一只脚也做了一只小皮鞋,凑成一双。

  至于前爪就算了,他还得用前爪抓取食物,包着手套不方便。

  踩着小皮鞋,汪白摇晃着尾巴,绕着狼末转了几圈,炫耀他精心制作的成果。

  好看吧?想要的话,下次他也给狼哥做一双。

  不过狼哥的爪子太锋利了,轻易就能刺穿厚厚的皮毛,太费鞋。

  好吧好吧,看在狼哥穿不上鞋的份上,他就不炫耀了。

  蓦地,小萨摩耶当着狼末的面,前爪着地,半跳着让自己的两条后腿高高抬起,好让狼哥看清他的小皮鞋。

  骗你的,怎么可能不炫耀,不然岂不是白费了心思?

  狼末被小狗虚晃一枪也不生气,很给面子地仔细打量狗爪子上的新奇东西,确认它们不会伤害小狗后才收回目光。

  天色渐暗,该回家了。

  狼末叼起还未吃完的鱼,汪白则叼起还没用完的皮子,并肩朝着冰斗走去。

  路过洞口时,汪白停下脚步,将皮子披在了镇宅凶兽的脖子上,看上去就像它戴上了一样。

  可爱。

  回到洞穴,汪白和狼末一起,把今天没吃完的鱼放进冰箱。

  所谓的冰箱,不过是他们挖的一个方形小洞罢了,每天吃剩下的食物,他们都会放到冰箱里面,避免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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