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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萨摩耶,想吃肉(76)

作者:叫我胖大海 时间:2025-04-14 18:24:07 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重生 励志人生

  “你们刚进入大兴安岭,肯定会有一段时间的适应期,恰好我也提交了研究课题,有关动物语言方面的。”钟燕行递给他一个你懂得的表情,“这项研究离不开你的配合,所以在研究完成之前,我会经常过来陪你。等研究结束以后,你和你的狼同伴们也熟悉了大兴安岭的环境,我就不会这么频繁地过来了。”

  汪白感激地舔了舔老师的手背,为了他,老师真是操碎了心。

  钟燕行摸摸他的脑袋:“你们就安心待在这,等我的论文写出来,估计暗。网上的风波也差不多过去了,到时候我就带你们回极地生活。对了,我还要提醒你一点,大兴安岭里面有很多珍稀的国家保护动物,那些可不能吃,那都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的心血。”

  汪白重重点头,同为动物保护工作者,他知道在保护区内,哪怕只是损失了一只保护动物,对他们来说都是痛心疾首的一件事。

  他会注意的,不会让狼哥他们闯入大兴安岭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更不会捕杀国家保护动物。

  “小白,老师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么多了。”钟燕行垂首掩去眼底的不舍,他当然想把汪白留在身边,但他不会表现出来让小白为难。

  汪白眼泪汪汪地依偎在老师怀里,谢谢您,他永远记得老师对他的恩情。

  钟燕行放开了他的小白,将背包里的小狐狸也交给了汪白:“去吧,去你该去的地方,老师就在这里看着你们离开。”

  汪白叼着平板,用力地点点头,转过身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他们的身影消失在丛林深处。

  

 

第60章

  清晨的露水滴在脸上, 汪白眼皮颤了颤,在狼末的怀里悠悠醒转。

  鼻端充斥着草木清香,一只树粉蝶落在他的鼻尖上, 他努了努鼻子,惹得树粉蝶振翅逃离,飞往一旁的树干。

  朝霞透过繁茂的树叶, 投下斑驳的亮点, 正好有那么一束光落在他的脚丫上,他爪子张合,试图抓住那抹阳光。

  却抓住了狼末悄然覆上的尾巴。

  “狼末!”汪白清了清嗓子,热情地向狼哥打招呼。

  狼末蹭蹭小狗的脑袋,低声和他说话, 虽然具体说什么他听不懂,但那舒缓的频率令他如沐春风。

  该起床了。

  昨晚他们随便找了两棵合抱的杨树作为栖息地凑合了一晚, 杨树为他们隔绝了野兽的侵扰, 不过这里植被茂盛,每到清晨, 花草表面会凝结出露出,对北极狼而言有点过于潮湿了。

  汪白想找一个干燥的栖息地,最好能以沙土结构为主,和极地环境相似,有助于狼哥他们适应大兴安岭的环境。

  不过在此之前, 还有一件大事要办。

  汪白伸出爪子,戳了戳狼末毛绒绒的大腿:“狼末,饿饿。”

  狼末耐心地为小狗舔去身上沾染的碎草和灰尘, 叫醒了狼越, 同时把小狐狸叼了起来, 踏上了捕猎的征途。

  说实话,这次捕猎,汪白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他上一世虽然常常深入大兴安岭调研,但是这里实在太大了,他只能记得住那几个比较有特征的地方,至于什么地方分布有哪些动物,他也只知道个大概。

  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大兴安岭的生物资源比极地丰富太多太多,这座森林地理位置优越,加上国家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大力保护,让大兴安岭成为高纬度地区不可多得的生物乐园。

  忽然闯入的气味也证实了汪白的想法,他和狼末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朝着同一个方向跑去。

  可到了地方,汪白才发现这是一只黑嘴松鸡,不,不止一只,在它的身后还有凹状的窝,这便是它们的巢穴。

  汪白看向狼末和狼越,他们的眼中饱含杀意,对他们而言,这些肥胖又飞不高的家伙,简直是早餐的不二之选。

  “狼末,不行!”他连忙拦住了正要捕猎的狼末,怕狼末听不懂他的话,他特意走到狼末面前,用身体挡住了他。

  狼末不解地看向汪白。

  汪白苦恼地晃动着尾巴,他要怎么和狼末解释呢?黑嘴松鸡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它在小兴安岭和阿尔山地区的种群几乎灭绝,国内唯独大兴安岭有它们的一席之地。

  而且,他发现它们筑巢的地方坡度较高,夜晚,潮湿的空气下沉,坡度越高的地面越不容易受潮,正符合他对栖息地的要求。

  万幸,狼末只是看了汪白一眼就放弃了捕猎它们,带着他们换了个方向寻找猎物。

  这下轮到狼越想不通了:“为什么不捕猎那些鸡?别告诉我你不想吃它们!”

  狼末将小狐狸丢到了狼越背上,回答道:“小狗不肯。”

  “他不肯你就不抓了?狼末,你是不是疯了?”狼越怒不可遏,饿肚子的北极狼格外暴躁。

  狼末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小狗的话,要听。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他一清二楚。”

  狼越还想反驳,狼末却转过头不再理他了,气得他都想把小狐狸吃了。

  他就不明白了,一只鸡而已,有什么吃不得的。

  “那我自己去找猎物,这总行了吧?”狼越愤愤道。

  狼末警告他:“我说了,我们吃什么,小狗说的算。别忘了,这里不是极地,只有小狗知道这里是哪里。”

  狼越咬牙切齿,却不得不承认狼末说得对。

  他所有的生存技能,都是建立在极地的基础上,而在这里,一切都是陌生的,谁能保证吃了那些东西不会出事?

  所以他决定暂时忍耐,如果狼末和小狗不能找到猎物的话——

  “小狗,那个东西能吃吗?”狼末停下脚步,目光遥遥望向远处的野猪。

  汪白也闻到了野猪身上的味道,这是只公猪,公猪的味道很好辨认,带着一股浓重的体味。

  他激动地低吼一声,他记得每次狼群进攻的时候,狼末都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狼末亲了亲汪白的脸颊,让他留在这里等他,狼越也趁机把小狐狸丢给汪白照看。

  野猪膘肥体壮,皮糙肉厚,汪白自知即便去了,他的犬牙估计都穿不透野猪厚重的皮毛,索性叼着小狐狸找了个安逸的地方观战。

  狼末和狼越明显不太习惯森林作战,他们十分谨慎地寻找岩石作为掩体,却忘了高耸挺拔的树木就是最好的掩体。

  虽然浪费了一点时间,但好在野猪的警惕性很低,根本没有发现他们。

  在大兴安岭的野猪,只要不遇到虎狼之类的猛兽,基本上是无敌的存在。有时候凭借着一股蛮力,也能从虎狼之中逃出生天。

  这养成了它们养尊处优、警惕性差的恶习。

  平日里,只有它们欺负其他动物的份,有的野猪甚至还会冲出森林,祸害庄稼,可谓胆大包天。

  可惜它今天遇到的是北极狼。

  狼末从岩石旁冒头,心里虽有些疑惑野猪的不设防,但他还是选择了果断出手。

  尖锐锋利的獠牙顷刻刺穿了野猪的大腿,留下深深的血洞。

  野猪吃痛,凄厉的惨叫惊飞了周遭的雀鸟,它拼命挣扎,只想着把狼末甩掉,却不料又是一只北极狼猛然扑出,断绝了它的生路。

  在狼末和狼越的配合之下,野猪根本毫无反抗之力。

  即便它的体型庞大,狼末和狼越和它比起来都稍显逊色,可它的战斗力却远远不如两头北极狼。

  最终,它只能在无尽的挣扎和痛苦中嘶吼着死去。

  汪白叼着小狐狸,激动地奔向了狼末:“棒棒!”

  太好了,他还担心狼末不适应大兴安岭的生活呢,看吧,这不是适应得很好?

  这头野猪的皮毛呈棕色花纹状,应该就是普通的野猪,而非人工养殖的安岭雪猪。

  所谓的安岭雪猪,就是以东北**为母本,进行改良后的优质品种。

  这种猪由大兴安岭当地农户养殖,采取野外放养的方式,据说猪肉品质上乘,是猪肉中的佼佼者,更是各类品种猪的内卷之王。

  可惜了,安岭雪猪全身纯黑,毛发油光水滑。

  而这头野猪身上带有棕色花纹,皮毛粗糙,一看就不是有人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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