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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萨摩耶,想吃肉(57)

作者:叫我胖大海 时间:2025-04-14 18:24:07 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重生 励志人生

  高处,狼末紧盯着停步的猎人们,内心焦躁不已。

  按照小狗的计划,要等猎人进入最佳的位置再发起总攻,最容易得手。

  可是现在,那两个极地猎人却在盆地入口处停了下来,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那个位置并不好,进可攻退可守,一旦他们提前选择撤退,驯鹿群就很难包围住他们。

  毕竟驯鹿群是不可控的,只有猎人们进入盆地,他才有把握让驯鹿群堵住出入口。

  他有些后悔瞒着小狗了,如果小狗在的话,一定会想出更好的办法。

  事到如今,他不可能放弃,今天他一定要把极地猎人留在这里。

  狼末丢掉包裹,仰天长啸。

  雄浑的狼啸声响彻四野,惊动了正在栖息地进食的驯鹿群,它们下意识地朝着远离狼末的方向移动,百来只驯鹿一起行动产生的动静很大,飞扬的尘土将盆地的绿植都蒙上了一层灰。

  极地猎人们立刻意识到了不对,连忙朝着出口的方向逃跑。

  可他们很快就绝望地发现,出口的地方也有大量的驯鹿群朝这里涌来。

  必须赶紧开辟出一条道路了,否则他们都会被暴。乱的驯鹿群踩死!

  史密斯当机立断将背后的猎。枪翻转入手,砰的一声,一只驯鹿应声倒下。

  驯鹿群顿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骚乱。

  在众多鹿科动物中,驯鹿是最温顺的一种,也因此它们被人类命名为驯鹿。温顺的动物大多胆小,驯鹿也不例外,否则他们也不会因为被狼群追捕而仓皇逃窜到这里。

  因此,史密斯一开枪击杀了一头驯鹿,让看到这一幕的驯鹿都意识到了这个人类不好惹,纷纷往远离他们的方向逃窜。

  但这也仅仅持续了几秒钟,毕竟史密斯只是击杀了一头驯鹿,远远不如整个驯鹿群的奔腾声势浩大。

  得到了史密斯的启发,托尔也开始用猎。枪射击。

  他的枪法不错,高频的射击也让驯鹿们对他敬而远之。

  史密斯却对他破口大骂:“你是蠢猪吗?你迫不及待打光了子弹,那之后该怎么办?”

  托尔愣住:“我……”

  史密斯不再理他,继续保持着他自己的频率,同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带着托尔往外圈撤离。

  果然还是小看他们了。

  狼眸危险地眯起,狼末心知再这样下去,恐怕真的会让猎人杀出一条血路。

  不能再等了。

  他从山坡顶端俯冲而下,矫健的灰白身影在嶙峋山石间起落,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抵达了平地。

  驯鹿群被突如其来的北极狼所震慑,纷纷四散逃窜。

  狼末借着驯鹿的遮掩,速度飞快又悄无声息地接近极地猎人,趁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驯鹿身上时,从侧翼扑出,一下咬住了托尔持枪的手臂。

  小臂处传来剧烈的疼痛,那仿佛刮刀一般锋利的狼牙,毫不留情地嵌进了他的血肉。

  可他不敢松手,一旦失去了枪支,他就没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不是死在北极狼的尖牙下,就是被驯鹿踩踏。

  他只能拼命地挥舞手臂,试图将狼末甩出去,同时向同伴呼救。

  史密斯闻声连忙调转枪口就是一枪,好在狼末早有准备,借着托尔甩动手臂的力量跃入驯鹿群中,消失了。

  这一触即走的作战方式,让史密斯深感忌惮,要是那只北极狼继续这样消耗他们的体力,甚至在他们身上留下伤口,那他们迟早会因为脱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时就是他们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动的脚步。

  但被狼末所伤的托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枪法失了准头,好几次都放了空枪,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顾他。

  而此刻,狼越他们也到了。

  四只北极狼加入战局,他们身形矫健,行动敏捷,即便驯鹿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们的行动,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骂一声,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场战斗,他从未听说北极狼还有这样的战斗方法,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有猎。枪,才开发出了新的作战方式?

  那他们也未免太聪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这个时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夺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断的偷袭下,他和托尔的伤口都在增加,长时间的紧张和专注,让他的精神也濒临崩溃。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误,将他拽着托尔的手整条扯下!

  而托尔也因为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会放过这么好的一雪前耻的机会,立刻冲上去咬断了他的喉咙。

  托尔捂着自己的脖子,血液喷涌而出,不管他怎么堵都是徒劳。

  他的喉咙已经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尔死了。

  “不!”史密斯悲愤欲绝,他的双目赤红,拼着再失去一条胳膊也要开枪射杀狼越。

  狼末怒吼一声:“狼越快撤!”

  但已经来不及了,子弹已经出膛,不偏不倚地击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狼末扑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挣脱无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内侧暗藏的匕首刀柄,将匕首叼在嘴里,随后狠狠地将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头部一甩,将半条手臂都切割下来。

  狼末因惯性向后翻滚,而史密斯则趁机挤进驯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驯鹿来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恶!

  狼末看向奄奄一息的狼越,如果任由狼越躺在这里,很快会被暴动的驯鹿群踩踏而死。

  他只能将追捕史密斯的任务交给野戈、灰灰和月月,自己则在他们的帮助下背起狼越,将他带到安全的地方清理伤口。

  

 

第47章

  狼末背着狼越从驯鹿群的重重包围中闯出, 一路奔跑直到河边,才四肢弯曲,趴伏着将狼越放下。

  回望他来时的路, 刺目的鲜红滴滴点点,像是绽放在冥河的曼珠沙华,艳丽却饱含死亡的气息。

  鲜血不住地涌出, 狼越的小腹早已被鲜血染红。

  狼末想要舔干净狼越的血, 可不论他怎么舔舐,总会有血液往外冒。

  “别白费力气了,没用的。”狼越的叫声虚弱不堪,这让听惯了臭弟弟聒噪的狼末颇有些不习惯。

  狼末绕着狼越打转,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救助从来都不是北极狼的强项。

  狼越勉强笑了笑:“你急什么,没有我不是更好?以, 以后不会再有谁, 觊觎你的狼王之位了。”

  “别胡说八道。”狼末哑着声,狼眸更是赤红一片。

  狼越不欲和他争辩, 也没有力气多说什么,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好在他已经完成了他的夙愿。

  “哥,”狼越第一次这样喊狼末,“我死之后, 你就让大家一起把我吃了吧,我生前没能为狼群做什么,还总是和你作对……”

  “别说了, 我不想听!”狼末发出愤怒的低吼, 他不想吃掉狼越, 一点都不想!

  野戈和灰灰陆续赶来,看到这一幕都沉默了,蹲坐在一旁准备陪伴狼越走完最后一程。

  忽然,狼末想起了之前受伤的时候,小狗曾经给他敷过一种植物,后来伤口愈合的速度特别快。

  或许那种植物能救狼越的命!

  狼末连忙吩咐野戈、灰灰和月月去找北极罂粟,自己则背起狼越,往小狗的山洞跑去。

  他心中隐隐有一个信念,他坚信小狗一定能救狼越,小狗无所不能。

  远远的,汪白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他将脑袋伸出山洞探头探脑,现在还不到狼末回来的时间,这么浓郁的血腥味是从哪来的?总不会是哪只动物受了伤,自己往这跑吧?

  这种可能性很小,山洞周边充满了北极狼的气味,弱小的动物根本不敢靠近。

  血腥味的源头离他越来越近,他也总算看清了对方的身影。

  差点没被吓出心脏病。

  只见狼末浑身浴血,脚底下甚至踩出了血脚印,但他却不认为这些血是狼哥的,因为在狼末的身上,还有一只生死不知的北极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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