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响起,熟悉的旋律悠扬,几乎所有人都落了泪。
他们一起走了很多年,大概是那个时代里唯一还没解散的乐队。
贝初跑到后台去找邵意,也没管有没有别人在场,熟门熟路的跳到了邵意身上,邵意托着他的屁股,软着声音问:“怎么哭了?”
贝初没说话,把脸往他的肩窝埋了埋。
邵意的两个队友瞪大眼睛,诧异的对视一眼,问:“邵意,你是从哪儿又把你的小跟班儿找回来的?不是都丢了一年多了吗?”
贝初:“……”
他带着鼻音的声音,抬起头来,问:“什么小跟班儿?”
邵意那个始终留着大胡子,曾经年仅二十就有四十岁气场的队友细细打量了他少顷,说:“你不是老街口总盯着邵意瞧那小孩儿吗?”
贝初:“……”
大胡子:“前些年我们走到哪儿你就跟到哪儿,我们每回都打赌邵意能不能一眼在人群里找到你。”
贝初侧头看邵意,邵意在他脸上亲了亲,说:“我当然能找到你。”
大胡子身后的小胡子收好乐器,笑着说:“你不一年多都不跟了吗?那会儿邵意每回活动回来都摆着臭脸磨叽,问我们看没看见你。”
贝初咬着唇,又想哭。
临时的休息室里,邵意把两个队友赶出去,锁了门。
他半蹲在男孩儿面前,给他擦眼泪,哄着说:“宝宝,别哭了。”
贝初忍不住,他以前没那么爱哭,现在泪腺好像就为了邵意长的。
他哽咽着问邵意:“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啊?我以前以为你不认识我。”
邵意抿了抿唇,说:“从你不来看我那天。”
贝初:“……”
邵意温柔的揉了揉贝初柔软的头发,轻声说:“你不来看我那天以后,我站在台上,不知道歌是唱给谁听,下了台,又不知道追着梦是为了什么。”
贝初的注视,不知不觉成了他唱歌的时候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有时候邵意觉得,贝初的目光才是他歌唱的灵魂,以前贝初追着他跑,即便有时候不在现场,他知道贝初或许在某个地方看着自己,他就心安,可是突然有一天他不来了,他就走哪儿都不踏实。
他是在贝初不再追着他跑的时候才明白自己喜欢上了他,可是没用了,他找不着他。
直到那个下雨天,他被网上那些煞笔骂的烦躁,突发奇想去老街转转,在那儿又看到了贝初,然后小孩儿跟他说了话,说的全是维护自己、心疼自己的话。
他心瞬间就活了,贝初不是脱粉,他还喜欢自己,这样的认知足够他加足了马力去追他。
他喜欢贝初,喜欢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长成了的小孩儿,那种念头他一开始都没发现,可早在一次签售会上就露了端倪。
那天他想说的是:“越长越好看了。”
脱口而出的却是:“谈恋爱了吗?”
然后这傻孩子居然就真的跑去谈恋爱了。
他亲吻着贝初的脖颈,把他放倒在宽敞的沙发里,把自己的腰带解开了,他亲吻他的唇,说:“宝宝,这里很安全,我们做吧。”
贝初断断续续的说:“可……我以前那样……你都不做。”
邵意牵着他的手,握上了自己的下边,舒了口气,说:“我傻了才听你爸的,还让你见更多的人再让你选择,除了我你还看的见别人吗?”
贝初被他逗笑了,手上动作着,边动边笑。
邵意吐槽道:“再说我守着你,凭什么让别人有机会勾搭你啊?我又不傻。”
他哄着他说:“宝宝,我进去行吗?”
贝初摇了摇头,说:“回家吧,回家我做好了准备再给你。”
他们回了家,邵意躺在床上,等到了那个自己已经做好准备的男孩儿,他穿着宽松的睡袍,上了床,然后跨坐在了他翘起的地方,然后慢慢的吃下。
今年城市雨水多,窗外云翻涌了半天,一道闪电过后惊雷落下,风夹雨刷拉拉的拍上了高层的落地窗。
窗外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作者有话说:
窗外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张爱玲
第66章 一路随风远行
七小时之前,他的车在距离理塘三十公里的地方掉进了坑里。
从成都开始出发,入藏的路上突然下起了雨。海拔逐渐升高,天气慢慢变冷,为了体验路上未被人踏足的天然景观,他绕开了318国道,作死地选了一条小路走。
天黑下来的时候,他打算找个地方停车,睡一宿再继续开。他不敢再往前开了,路上积了很多水洼,他刚刚开过来的时候,发现这些水洼有的很浅,有的看起来很浅,但他的车轮差点出不来。
这些混着泥浆的水坑,在黑夜行路上,就像是大自然为闯入者设的一个个陷阱,稍有不慎就会中奖。但是这种“大奖”不是任何一个司机可以在雨夜的高原独自承受的。
雨越下越大,奈空减了速,小心地观察路况,慢慢把车向路边停靠。
漆黑的野路除了他的车灯没有任何光亮,他看不到车灯照射范围外的任何东西,也听不到雨声外的任何声音,他像是与世界割离了。
奈空小心翼翼地挪车,尽量忽略这种割离感带来的心理不适。想着天实在太冷了,他想吃点热的东西,但是车上的自热小火锅好像已经吃完了,只剩下面包。
雨水密密麻麻地从天上落下,砸在车上,声音大得仿佛砸在了人的头顶。他被吵得皱了皱眉,正打算把车停下,车身突然猛地一晃,他整个人也猛地一倾,向副驾的方向摔了过去。
好在他有安全带,好在车只晃了一下。
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车身已经是倾斜状态了。
他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把自己暴露在了雨里,下车查看。
右后方的轮胎已经整个陷进了泥坑里,右前方的轮胎跟着侧滑进了一条车辙里。车身倾斜是因为这个原因。
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蹲下研究了会儿,这凭他自己是肯定弄不出来的,只能明天雨停再叫拖车了。
雨实在是太大,天气也实在是太冷了,这里已经是4千米向上的海拔。海拔每上升一千米气温下降6.5摄氏度,现在是夏天,他的体感温度最高十几度出头。
他叹了口气,从后备箱拿出三角警示牌放好,这才回了车上。
他换了衣服,裹着毯子睡着了。
五小时前,他被一道光晃醒,迷迷糊糊地起身,他的车窗被人敲响了。
藏区的荒郊野外,雨夜有人敲你的窗,挺渗人的。
奈空抱着暖水瓶,右手捏着防身电棍,警惕地把车窗开了一条小缝儿,冷冷地问:“有事?”
窗外那个人拿着把伞,他的车就在奈空后边不远处停着,开着远光灯,把浩瀚的黑色雨幕劈出了一块儿明亮的空间,灯光下,雨水连成线不断砸下,那人雨伞后倾,奈空看清了他的脸。
那是一张非常年轻的脸,最多二十出头,剃着寸头,面部轮廓凌厉,穿着一身迷彩,看起来非常酷。
那双狭长漂亮的眼睛看起来有点烦躁,他皱着眉,声线显得冷淡:“你不走了?”
奈空:……
他往后看了眼男生的车,挺纳闷儿地说:“我没挡你路吧?”
男生默了默,又稍微矮了身,尽量和奈空平视,语气也弱了些,他问:“你车上有吃的吗?我饿了。”
奈空:……
他看着副驾上的男生在那儿啃着面包,好心的给他递了杯热水。这里信号非常差,他试了半天也联系不到人,就随口和男生搭话:“你是自驾游?”
男生喝了口水,淡淡地应声:“嗯。”
奈空:“放着好好地国道不走,怎么走这儿来了?”
男生瞟了他一眼:“你不也是。”
奈空:……
行吧。
男生:“我叫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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