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的时候,许七忍不住的看凌星好几眼。
那模样瞧着是个哥儿。
“哎,二郎,这是哪位,不介绍一下?”许七还以为凌星和沈回关系不一般,瞧瞧沈二郎身上堆山码海的东西,连块布都不叫对方拿,走路还要牵带着走。
因着想差了道,许七这会说话挤眉弄眼的。
沈回走的慢了些,没有再拽着那根树枝,凌星跟着没有之前那么吃力,气息也在逐渐平稳。
“是我哥夫。”
这回答在许七的意料之外,不过想想也是情理之中。
那哥儿瞧着瘦的很,可眉目之间一派温和,手上也无干活的痕迹,听说前段时间有南边逃难来的,哥儿八成是去了小柳村给沈家大郎冲喜去了。
冲喜这事见怪不怪,许七猜的大差不差,心想幸好前面没说些不该说的,便收了神色正经不少,随口问道:“你大哥现在怎么样了?”
许七前段时间轮去县里一月,此时还不知道沈还已经离世。
只听沈回音色低沉,压着些听不出来的情绪,总归不是什么好情绪。
“没了。”
短短两字,叫许七心里一慌愣。反应过来后急忙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告罪道:“瞧我这张嘴,哪壶不开提哪壶,兄弟我实在不晓得,二郎莫怪。”
“许七哥不必自责,也是我没有事先言明。”
听了沈回这话,许七心里好受些,连说给他找个好位置,还说要捧捧他摊位的场子。
凌星全程没讲话,握着树枝的指尖,因用力有些发白。喉间有腥甜味,鼻腔呼吸也有微弱的痛感,这让他很不舒服。
更别提脚还很痛,走的实在是太快,路也太长了。不过倒是不冷,这阵子身上全是汗,热乎乎的。
许七带着沈回和凌星到了地方,那已经有不少摊子了。
卖肉的,卖面条的,年糕,干货果子,面人糖人,木雕摆件,竹编草编,各种头绳,胭脂水粉……
还有绞面的小摊子,上了年纪的阿婆给女子哥儿绞面。
更有货郎挑着满当当的货箱沿街叫卖,这样的是不需要交摊位费的。
到地方后沈回直接动手把摊子支起来,又端着陶锅去不远处的水井,给守井人摆在桌上的陶碗里放了一文钱。
然后用木桶打水,倒满了陶锅。
这里的水井是公用的,摊贩们给一文钱在摆摊期间可以不限次数用。
这也是租金贵些的原因之一。
等沈回端着一陶锅的水回去,凌星差不多缓过来了。
“来洗手。”
沈回端着陶锅,等着凌星过去。
凌星愣了一下,然后丢开树枝试探性的伸出手,沈回看他有些愣神模样,低头时不由轻笑一声。少顷动一下手腕,陶锅里的水缓缓流出。
水流不大,匀速往下,凌星盯着水流仔细的搓手,心想沈回的腕力很大。
凌星把手洗干净后,就见沈回麻溜的把泥炉里的炭烧起来,又把陶锅放上去。
桌子也被沈回擦干净,面粉和豆腐摆在桌上摆好。
一切弄完后,沈回这才问凌星,“需要再休息一会吗?”
凌星摇摇头,“不用,辛苦二弟了。”
确实是辛苦了,一路上他什么忙也没帮上,到地方了也光忙着平复气息。
什么都叫沈回干了。
水咕嘟咕嘟的冒泡,凌星已经把面团弄成一个个大小合适的剂子。
蒸笼放在陶锅上之前,沈回不知从哪弄来个陶碗,舀出一碗烧好的水放在边上。
“稍微冷冷的时候记得喝了。”
凌星看一眼冒着热气的水,无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一下嘴唇,他确实有些干渴。
于是轻缓点头,微微笑着对沈回说:“好的哦二弟。”
第14章
这边摆摊卖吃食的不算多,不远处有个卖面条的。
沈回就是从他那借用的陶碗。
那摊主是个高挑削瘦的青年男子,先前看到这边摊子上摆了面团,心里还一咯噔,以为来了个同行。
沈回过去的时候,那脸都拉老长。
总共就那么些的客人,两家人卖一样的东西,肯定会影响他家生意的。
但对方长得实在高壮,他一堂堂汉子,都只到人家胸口处。衣服下鼓囊囊的,结实的很。更别说管理摊位的官爷还和这汉子有说有笑。
他可惹不起。
因此,在沈回去借用陶碗的时候,摊主极力的收敛表情,扯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选了洗干净且没有任何豁口的陶碗递了过去。
后来偷摸的朝着对方的摊位看了几次,发现不是卖面条的,这才又高兴起来。
蒸包子也需要时间,凌星是现包的。圆滚滚的包子被有序的码在蒸笼里,每一道褶子都完美无缺。
因为这吃食从未见过,倒是有不少行人驻足观望。
在这小镇子里,每天也没个新鲜事。突然出现个不一样的东西,多少都会引人留意。
可碍于沈回的高大威猛,大家也不敢靠太近,更不怎么敢问。
就怕不知为何惹毛了对方,再来给他们一拳。
那简直就是无妄之灾啊。
凌星把包子都蒸上后,端起陶碗把水喝完。
一抹嘴巴就瞧见有人盯着摊子,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他放下碗,嘴角上扬,热情的笑道:“诸位来瞧瞧看看,我们这卖的是皮薄馅多的大包子,还有比拳头大的大馒头。全都是好面粉做的,松软可口,童叟无欺!”
包子?馒头?啥玩意啊?没听过,这能吃吗?
新奇的吃食有多引人好奇,那就有多让人不敢尝试。
没有口碑的东西,谁都不想花那冤枉钱做第一个买的人。
卖东西的人一张嘴就说好吃,谁信呢。
听一耳朵后,大家打消了些许好奇,又该干嘛干嘛去,没再过多的停留。
包子馒头这阵子也没蒸好,凌星就算想搞个试吃都没办法。
天现在也全亮了,出来吃早饭的人已经是最后一批。
若是运气好,他还能赶上个早点尾巴。
按着现代时间换算,他今早四点就出发,走了两个多小时,到地方六点。
包子馒头蒸好也快七点钟,这时间放在现代来说,正是吃早餐的时候。
可对于晚上七点就睡觉的古代人来说,早上七点太阳都晒屁股了,哪怕是富家的纨绔子弟,都爬起来吃喝玩乐好一会时间。
凌星看着因他一席话,打消好奇心走的七七八八的人,无奈的叹口气。
哎,明天再早一个小时出发吧。
凌晨三点他就走!
七点睡觉,正好还能睡八小时。
不过这事他不好一个人决定,扭头去找沈回,“二弟,辛苦你明天和我提早来,可以吗?”
沈回对此无异议,他之前上山打猎,成宿不睡觉也是有的。
“好。”
听到沈回没犹豫就同意,凌星心里也感激。他抿着嘴笑了笑,发自内心的对沈回说:“二弟你真好。”
沈回看着凌星的脸,突然别过头,像是在解释,“大哥临走前,私下托我照顾哥夫。”
凌星想到沈还为他考虑到这地步,心里又热又酸,沈大哥你真的是个超级超级超级好的人!
若是有来世,希望你的身体健康,拥有如现在沈家一样好的家人。
凌星在心里默默的祈愿,回神的时候发现沈回离开了。
等人回来,手里多了个小板凳。
沈回将小板凳往蒸笼那边放,“你的脚腕磨破了,不适久站,坐下休息一会。”
凌星那不知缝补过多少次的裤子,根本遮不住脚腕。他都不用提一下裤子,低头就能看见两只脚的脚后跟伤成什么样。
但凌星没有看。
他看不得伤口,心里会揪起来的难受。不管这伤口是在谁身上,那种皮肉翻开的伤口,看一眼还会发晕颤抖。
也不知是什么毛病,反正很小的时候就这样了。
因此一路上,凌星一直在忽略脚后跟的伤。
他能感觉到,脚后跟被草鞋磨破了皮,这么长的路走来,想来磨的也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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