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许是期望不高,听了两场讲座后,孟初倒有种意外之喜的感觉。
这次会议是一个新兴的工程师协会举办的,为了镇场子,特意找了几个行业大佬。孟初以前只在期刊上见过名字,还是头一回看见真人。
更意外之喜的是,第一天会议结束,导师找到他,说几个老教授要聚个餐,其中就有今天做讲座的大佬,问他要不要一起去。
听到“聚餐”,孟初本能地呼吸不畅、心跳飙升,但立刻点头了。
这等扩展人脉的好机会,就算尴尬致死、惊恐发作,也得去啊。
几位都不是香港本地人,找了一家看起来格调很高的餐厅。进门后,几位教授就开始谦让,反复拉扯,在服务员端着酒单站了一刻钟之后,终于落座。
孟初站在旁边,不知道自己这等小喽啰应该起到什么作用,只能等到最后,坐剩下的那个位子。
还没点单,主座的教授就开始和同僚交流起酒的品种和口感。讨论一番后,服务员拿过来两瓶酒,放在桌上。孟初看到度数那一瞬,涌出不祥的预感。
他平常不喝酒,但这种场合,敬酒肯定跑不了。
场景又回到了过年的时候,席间热热闹闹,火锅香气逼人,可孟初坐在下首,从开席起,脑子里就只剩下一件事:什么时候敬酒,敬酒的时候说什么。
就像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他知道那些善于祝词的人,总能在觥筹交错的间隙,找到合适的时机,如同从网中穿过的鲶鱼,顺滑地插入对话,说得满桌笑意盈盈,红光满面。
对于孟初来说,这不啻于超能力。
为了寻找敬酒那一瞬,他要像捕鱼的鹭鸶那样警觉,还要花很长时间给自己鼓劲。而真正举起来之后,他又会在意声音有没有抖,表情自不自然——当然不自然了,心跳超过120的时候怎么自然。
孟初心里装着这块巨石,从冷碟上桌那一刻,就开始焦虑。
最后,还是导师拯救了他。菜快上齐时,对方拍了拍他的胳膊,让他跟着自己敬酒。
孟初长出了一口气,内心的感激无以言表。
导师站起身,瞟了眼分酒器。孟初听从指令,端起它乖乖地跟了上去。
他们先走到主座。导师和一个秃势明显的中年男人碰了碰杯,聊了几句最近的项目,然后转过身,拍了拍孟初的肩:“这是我以前的学生,现在是林大微电子的副教授。”
“还以为是你新带的博士呢,真年轻啊,”教授观察着孟初,“你哪一年的?”
听到是九五后,教授感慨万分:“真巧啊,那年我刚进大学。”他举起酒杯,孟初赶紧上前碰了碰。
杯里剩最后一口,对方正好喝完了。
孟初看着导师称赞起这毫无技术含量的干杯动作,然后盯着自己看。
他犹豫了一下,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吞咽太快,他根本没尝出味道来,只感觉有火一路烧下去,从舌尖到喉咙全麻了。
他紧紧闭住嘴,努力不让自己咳嗽。
主座的教授看了他一眼,表情倒是有些动容,转过身,对邻座说:“这年头,找到一个愿意陪我们这群老头子喝酒的年轻老师,不容易啊。”
邻座笑着附和:“是啊,这几年的新老师,一个个傲得很。让他们喝口酒,跟要他们命一样。”
“哪敢让他们喝啊,”主座摆了摆手,“头天跟他们喝一杯,第二天他们就上微博挂你,什么‘封建老古董’‘酒桌文化’‘学术霸凌’,我们都一把年纪了,聚餐还得看他们脸色。老张,你这学生不错。”
孟初的导师也笑了:“小孟嘛,别的不说,尊重师长的礼貌还是有的。”
导师望着他,桌上的几位教授也望着他,孟初觉得自己应该说什么,想了半天,说出来一句:“陪各位老师喝杯酒而已,应该的。”
面前的一张张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孟初突然觉得很高兴。
他们也许会记住他,喜欢他。
他一边徜徉在社交成功的快乐里,一边觉得自己很可悲。
他们这一代,已经意识到“酒桌文化”的不合理。他的很多同龄人,因为不想成为这一习俗的受害者,用各种方法阻止它,声讨它,希望它能停留在上一代。
不遵从规则的人多了,顺应规则的,就会成为受益者。
孟初甚至有些欣慰,多亏了同龄人奋起反抗,他才占到了逆来顺受的便宜。
“好好好,”主座的教授开心地说,“可算见到一个明事理的年轻人了。”
孟初还没来得及微笑回应,导师在他身后稍稍推了一把,示意邻座的那位教授。
他刚要走过去敬酒,导师提醒他:“杯子还空着呢。”
孟初盯着手里的分酒器,突然意识到一件事。
完了。
第一杯他干了,这些话又把他架在那儿,接下来的每一杯,他怕是都要喝完。
他忘了,那些反抗旧例的同龄人,之所以愿意付出反抗的代价,是因为顺应旧例,会更痛苦。
这和博士生时代一模一样。
那时候,他学不会送礼,也不懂得如何讨老师欢心。于是,他只能选最笨的一条路:听话。
无论是接送孩子上学、辅导功课,还是搞报销、订机酒,反正助教的活他干,秘书的活他干,保姆的活他也干。
组里那么多学生,他干的杂活最多,并不是因为他最需要导师的照顾,而是大家都看明白了,他最好压迫。
同样的杂活,交给别人,别人能找出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就他能排除万难,压榨自己,觉都不睡也给你做好。
这样的天选打工人,谁不愿意用。
导师是拥有绝对的权力,但也不会随意动用。他们手中那柄切断学生学术之路的利剑,很多时候,是不会出鞘的。
别的同门能看出这一点,所以在尽量不得罪导师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保全自己的利益。
他做不到,因为不敢,也因为不会。
归根结底,还是他能力不够。
他没有反抗规则的勇气,也没有明哲保身的技巧。就算是顺从,有人能从顺从中获取最大利益,而他,只会被剥削、利用到底,最愚蠢的顺从。
他和第二位教授碰了碰杯,一饮而尽。
胃里已经有点难受了,嘴里除了辛辣的酒气,还有一股胃酸倒流的苦味。
孟初昏昏沉沉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问题:如果在这里的是孟寄宁,他会怎么做?
也许从一开始,就不会傻到一下子干掉。
就算不陪酒,他照样能说出动听的话,哄这群人开心。
退一万步说,即便干了,他事前也会强调自己不会喝酒、不常喝酒,把这杯酒的价值拉到最大,把对方的地位捧到最高。
在之后的敬酒轮回里,他总会有办法让自己脱身的。
孟初想不出来,他没这个能力,但他笃定孟寄宁有。
第三杯下肚,他开始失去对周围环境的感知了。导师的声音有些模糊,好像是在介绍他的研究方向。
这太重要了,他使劲掐了掐自己,找到最后一点理智,说了说自己的项目。
对方似乎觉得他的想法不错,赞扬了几句,还提出了几点意见。
如果今日的社交能到这里就结束,那还算圆满。可惜,还有半桌的教授没见。
到后半程的时候,孟初进入了恍惚的状态,机械地举杯,吞咽,酒好像也失去了味道。
他混沌的大脑又莫名其妙开始想:付关山呢?他会怎么做?
看家庭聚餐那会儿,付关山喝酒像喝水的样子,这点酒应该不成问题。
他应该能一边喝,一边逗得满桌哄堂大笑。回家之后,人人都把他当做今日话题:碰上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年轻人,能喝也能讲。
天生的酒桌文化圣体。
反正……不会像他这样,挖了坑给自己跳,回到座位,胃像是腐烂了一样难受。
孟初不知道酒席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只记得桌上的菜逐渐冷却,纸巾盒在面前转来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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