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瞬慢了几拍,“那你还让我追求你?”
迟归狡辩,“谁让你一个劲地求过程,不直接问结果的?但凡你多问一句,迟归,我们算在一起了吗?我都会回答,是。”
景瞬低哼一声,“你分明在故意逗我。”
迟归笑了声,没否认。
景瞬并不纠结这点懵懂所带来的乌龙,只当这是好友虞臻口中的情趣。
即便如此,但他正儿八经地发问,“迟归,那我们算在一起了吗?”
“是,我们在一起了。”
迟归回应着他的提问,还不忘补充,“但你要知道,在我这里,没有后悔和分手的选项。”
“我也没有。”
景瞬勾唇,主动环上迟归的臂膀,“我不会后悔。”
自从十八岁之后,景瞬就觉得自己的人生不断地朝着黑暗下沉,直到迟归的出现,就像是一束光照进了他的阴霾。
“迟归。”
“嗯?”
“我喜欢你,真的。”
两人轻抵着鼻尖,够蹭着彼此的呼吸,“特别喜欢你。”
迟归吻了上去,“我知道。”
有别于前两次的强势,这次温柔得如同春水泛滥,让人越发沉溺其中。
一吻完毕。
景瞬的大脑变得晕乎乎,气息还有点不稳。
他看着隐隐吐白的窗帘缝,“迟归,你今天要不要去总部?”
“不去,在家陪你。”
迟归圈进怀中人,哄道,“你安心睡,我们一起睡到自然醒。”
有些错误,迟归不会允许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犯下。
秦烨说得没错,手里的权势和资产再重,也重不过恋人的安危。
迟归拍了拍怀中人的后背,“睡吧,你得有体力去复健。”
景瞬打了一个小小的哈欠,合了眼,“嗯。”
…
两人的关系正式说开后,迟归干脆不装了。
他不想要再重复那样的噩梦,当晚就抱着景瞬上了三楼,还要求以后每晚都要睡在一块。
景瞬也觉得在迟归的身边很安心,就没拒绝。
是夜。
景瞬正在浴室里洗漱,迟归端坐在电脑前,结束了最后一则跨国的视频会议。
他刚摘下耳机,就看见狗宝正拖着自己的大狗窝,一路从二楼拖到了三楼,这会儿正吭哧吭哧地往主卧里面搬。
“狗宝!”
迟归起身,快步拦住了狗宝的路,“你不准睡里主卧,你长大了,你要单独睡。”
狗宝瞪着大眼睛,对着他就喊,“汪!”
凭什么!宝还小!宝不服!
迟归看出它的不服气,“说不行就不行,更不能上床和景瞬一块睡觉。”
狗宝急得前脚原地蹦跶,“汪!汪汪!”
宝才不听你这归的!
它丢下自己被拦截的狗窝,绕道打算往主卧里钻。
迟归眼疾手快揪住了狗宝的后颈肉,毫不留情地往外拽,“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汪!”
偏要可以!
“不行。”
“汪!”
就行!
景瞬坐着轮椅出了浴室门,看见一人一狗“对峙”的画面,忍不住笑,“你们在干嘛啊?”
狗宝一个转身,抢在迟归之前跑到了景瞬的身边,它嗷呜叫唤个不停,仿佛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呜呜~”
“好了好了,我们宝宝怎么了?”
景瞬一边揉着狗宝的大脑袋,一边看向主卧推拉门外的迟归,“你们刚刚是不是在吵架?”
迟归收敛神色,否认,“没有,我和狗吵什么架?”
景瞬不信,“迟归,不许和狗宝吵架。”
“……”
迟归不着痕迹地叹了口气,靠近他,“它这委屈的可怜样都是装出来的,就你心软。”
早知道这狗这么爱表演绿茶,当初就不应该挑来养。
“唔~”
狗宝调整了一下姿势,将大脑袋搁在景瞬的膝盖上,顺便很有狗脾气地背对着迟归,尾巴晃了两下,宣告胜利。
迟归眉梢一挑。
他靠到轮椅侧面,弯腰将景瞬横抱起来,二话不说就进了主卧。
狗宝急了,也不想拖狗窝了。
它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追上,跳到了床尾跟上,急得原地转圈圈。
“嗷汪!”
景瞬刚准备探去视线,再看看自己正在撒娇的小狗。
“景瞬。”
迟归一下子扣住恋人的下颚,偏不让他转头,“你别理它,让它上主卧的床,已经是我的底线了。”
虽然他一开始的底线,是要把狗宝养在院子里、还不许进屋。
景瞬藏着笑,“好吧。”
没多久,两人一块儿躺了下来。
景瞬随口询问,“迟归,你一开始为什么不喜欢狗狗?我觉得你挺排斥的。”
“没有不喜欢。”
迟归觉得景瞬迟早是要看见那道疤痕的,想了想,干脆敞开自己的睡袍上端,“就是小时候留了一点儿阴影。”
“……”
景瞬来不及脸红,目光就触及到了他左肩上的长形伤疤,哪怕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这条旧疤仍然称得上触目惊心。
不难想象,当时伤口的严重情况。
景瞬露出心疼的眸光,追问,“是被狗咬的?怎么会这么严重?”
“嗯,乡下村里的疯狗。”
迟归将那段尘封依旧的过往阴影,平铺分享在了景瞬的面前,“那会儿七岁吧?我刚上小学,考试拿了年级第一。”
“外公为了奖励我读书认真,去同村的屠户那边定了一条猪肘,说要给我炖肉吃。”
宋家二老确实没什么闲钱,对于年纪尚小的迟归来说,能吃上这么一大块的肉是很难得的。
他得到了两位老人的允许,兴高采烈地自己去提了猪肘,然后一路蹦蹦跳跳地往回走。
为了除尽上面的猪毛,猪肘特意烤过火,表皮带着肉的焦香。
结果就是这么倒霉,迟归半路遇到两只大体型的土狗。
“乡下很多土狗都是散养的,不一定有主人投喂,它们经常饱一顿、饿一顿,有时候饿狠了,就会变得很凶。”
“我一时没防备,那两只疯狗就从后面扑了上来,一只负责压制我,一只负责咬抢我手里的肉。”
“我骨子里的性子很倔,哪里肯舍得这块来之不易的食物?加上那会儿年纪小,怕弄丢了花钱买来的猪肘会被外公骂。”
迟归死死拽着不放,试图对着两只恶犬拳打脚踢,要知道动物都是有脾性的,惹狠了,撕咬就是常有的事。
如果闻见了血,野性就更足了。
“幸好同村的伯伯路过看见了,拿着铁锹帮我赶走了那两只狗,又喊来了我外公外婆,他们骑着电动小三轮送我去了医院。”
迟归肩上的伤不是简单的血洞,而是被恶犬硬生生撕咬出来的,流了一路,当时的值班医生都吓了一跳,以为他的右肩膀要废了。
景瞬眉头越皱越紧,是迟到了二十年的心疼。
他小心翼翼地触上迟归肩膀上的疤痕,“很疼吧?”
迟归拢住恋人的手,安慰,“没事,过去这么多年了,我已经想不起来那种痛感了。”
“不过,我现在都觉得可惜。”
“可惜什么?”
“我外公外婆急着送我去县医院,那条猪肘不知道丢在了哪个角落,我后来还是没吃上。”
景瞬反应了两秒,笑在他的怀里。
迟归见恋人开心,全盘拖出逗他笑,“养伤那段时间,我梦到最多的不是那两只恶犬,而是那条不翼而飞的猪肘,总是想知道那是什么味。”
不过,看病养伤花了不少钱,宋家二老甚至还向村里人借了点,迟归一向懂事,再也没在长辈面前提起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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