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上台灯昏黄的光芒映照着蕾丝窗帘,书架旁的模糊光影处,解予安正躺在摇椅上小睡。
“阿佑呢?没给你读报吗?”纪轻舟随手将外套搭在了椅背上,拿起桌上的排单册记录了几笔。
解予安听见开门声响,便醒了过来,闻言嗓音中混着些许刚睡醒的含糊语气回道:“有些困了,睡了一觉,叫他去楼下等了。”
“哦,你刚才在睡觉啊……”
“忙完了?”解予安坐起了身体问。
“嗯,总算是干完这活了。”纪轻舟合起笔记本放回了桌上,活动了下肩膀抱怨:“太累了,先休息下再回去。”
说着,他目光扫了眼桌前硬邦邦的木椅,又看了看铺着柔软毛毯的安乐椅,果断走到了安乐椅旁。
伸手勾住了解予安的脖颈,算是给予了一个预兆,接着便一声不响地坐到了男人腿上,面对面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本意只是想要抱着人充会儿电,结果不知是摇椅不稳,还是解予安故意而为,他刚把脑袋靠到对方肩膀上,解予安就抱着他一块倒向了椅子靠背。
巨大的冲击力使得摇椅大幅度地前后摇摆了起来。
“搞什么啊?”纪轻舟调整了姿势,半侧着身体躺靠在他身上,“本来就忙得晕头转向,现在头更晕了。”
解予安就用脚定住了摇椅,环抱在他腰间的手掌顺着青年的脊背上移,安抚性地拍了拍他的后背。
纪轻舟被他这么一弄,顿然困意上涌,干脆阖起了眼睛将脑袋埋进他颈窝里:“现在倒好,原本只想休息下,这么一倒头,年轻人谁还起得来?”
“那便睡会儿。”解予安语调平缓回道。
“唔……”纪轻舟意味不明地应了声。
因为紧贴着解予安的颈侧,男人说话时的声音就仿佛是通过身体的接触直接传递到他耳朵里的。
低缓而温润,很是动听,令他有些想入非非。
解予安的先天条件中,除了样貌,纪轻舟最喜欢的就是他的声音。
寻常说话时,音质多是低沉而清冷的,就恰如冬日霜枝落雪、清泉击石,给人以凛然静寂之感。
但他当处于临睡前睡意模糊时,又或是交换深吻过后,那嗓音就变得柔静许多,吐字清晰中带着点苏州话的软糯清润,令他百听不厌。
零碎念头闪过,纪轻舟便微微仰起头道:“诶,我好像没听你说过苏州话,你既然从小在苏州长大的,总会说的吧?”
解予安一听他这开场白,便闪过不好预感,警惕道:“你想做什么?”
“就说两句给我听听呗。”
“这会儿又不困了?”
“你讲苏白给我听,我就不困。”
“不说。” 解予安干脆地拒绝。
“别这么小气嘛,你小时候肯定经常说,这有什么好害羞的,又不是叫你床上说,在床上我还不想听呢。”
方言这种东西,不管是哪地的,放到床上都自带性缩力。
他要是完全听不懂那可能还好些,听得懂多少会觉得有些搞笑。
“嗯?来说两句吧?”
“不要。”
“那‘不要’怎么说?”纪轻舟抬起左手抚摸他的脖子,指尖并拢着覆盖在他喉结上,幻想感受它的振动。
“你就说一句呗,这点小要求也不肯满足我啊?”
解予安握住了他随意作乱的左手,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过了好一会儿,才不情不愿地用苏语回答:“弗要。”
他吐字很快,几乎没怎么听清就含混过去了。
而纪轻舟闻言却觉得耳朵像被羽毛轻柔地抚弄了一下,莫名地感到有些心痒。
也是古怪,他还以为自己身为江浙人,听解予安说这种方言肯定会觉得有点变扭尴尬,但对方真这般说出口时,却觉得怪斯文可爱的。
“怎么这么软哪,你说个骂人的话听听看呢?”
“不会。”
“不会?我可不信,我都会几句。”纪轻舟说着稍稍撑起身,抬头朝他耳边说了两个字的脏话。
那话太脏,听得解予安不由得眉头微蹙,捏了捏他的手心道:“从哪学的,以后别说了。”
“哈哈,我也忘了在哪学的,这发音吐字还是挺正宗的吧?”
纪轻舟嬉嬉笑笑,靠回了他的肩膀上,思索了片晌又问:“那‘喜欢你’怎么说?不会脏话,这个总会吧?”
解予安一根一根地捏着他的手指,安静不作回应。
“我可以教你北京话,爷打心眼儿里喜欢你。”纪轻舟模仿着自己一个北京朋友的口音说道。
解予安听得忽而一笑,也不知在笑什么。
纪轻舟还以为是自己口音不正宗,被他听出来了,急忙岔开话题:“有来有往啊,该轮到你教我了,快,‘喜欢你’怎么说?”
“有何可学的。”
“学了说给你听啊,你不想听吗?”纪轻舟回应,“这样,你教我一遍,然后我学一遍说给你,怎么样?”
解予安不由得心动,却还是拖延了片刻,才用苏语教授道:“欢喜倷。”
他故意用着冷淡的口吻开口,但话语里依旧含着股羞怯的意味。
“嗯?太快了吧,我没听清,再来一遍。”
“没听清便罢。”
纪轻舟轻轻咋舌:“怎么这样啊,解老师哪个学校的,这么大牌,只教一遍啊?”
“……”
“幸好我这个当学生的够聪明……”纪轻舟轻快一笑,旋即便又扬起脖子,贴近到他耳旁,一字一句清晰道:
“我欢喜倷。是这么说吧,宝哥哥?”
解予安搭在他腰际的左手手指顿然蜷缩了起来,迟钝了几秒,才故作镇定地“嗯”了一声。
他仍摆着一张平静的脸孔,不声不响地搂紧了怀中人的腰身,而两只耳朵却顷刻间飞上红霞,绯红颜色沿着耳根蔓延进长袍领口,浑身血液滚烫。
第101章 红玫瑰小姐
十二月中的傍晚, 日暮后寒风瑟瑟。
但装了暖气的皇后饭店宴会厅依旧温暖如春。
陶良搬着自己吃饭的家伙,挪到了摆满着餐食美酒的长桌旁。
安顿下那笨重的木制相机后,他便搓了搓手, 从餐桌上拿起块他不认识的小方点心先塞进了嘴里。
这点心不知是什么所做,放进嘴里还未嚼两下就化了开来,甜蜜丝滑,奶香浓郁, 满口都是钱的香味。
“这就是有钱人的享受啊。”忽而身旁传来一道略沉厚的男声,似乎将他的心声也给说了出来。
陶良扭头看向身侧,才发现是个老熟人——沪报馆的宋又陵宋记者。
宋又陵身旁也架着台木制相机, 方才正是认出了这站在宴会厅楼梯角吃蛋糕的平头青年是个同行, 才走过来朝陶良搭讪。
“外边天寒地冻的,里边人却连穿着西服都嫌热,啧啧……”
宋又陵意味不明地轻轻咋了咋舌, 扯了扯身上灰绿色的毛呢大衣道:“要不是这件外套是我妹妹亲手给我做的, 怕不小心弄丢了, 真想脱下来乘个凉。”
陶良不紧不慢地又吃了块蛋糕,拍了拍手笑吟吟地回应他的搭腔:“宋兄也是受程老板邀请而来吗?”
“陶兄说笑, 程老板都请你们申报馆的来了,还找我们沪报做什么。”宋又陵揶揄说道, “我是为了拍那位香国总统, 好歹是我们报社投票出来的,她跟了程老板后的首次露面, 这种场合怎么也得关注一下。”
“奥, 但恕我直言,金宝儿能拿第一也就是讨个巧,论样貌么, 我看是不如排第二的那个白晶晶。”
“是有不少人同你看法一致,”宋又陵双手抱臂倚靠墙柱站立,百无聊赖地翘动着脚尖,“所以如今不是流传了一句话嘛,要问程老板究竟是慕虚荣,还是好美色,十七姨太为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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