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知秀没有问祂“怎么了”,更没有立刻说“我接受你的道歉”,他只是把那柄梳子再掏出来,递给祂。
理拉赛像个下过霜的茄子,无精打采地接过玉梳,拿在手上摩挲。
阎知秀说:“我知道你不是不喜欢……”
“我不是不喜欢你触碰我。”理拉赛接口道,“我只是……”
“你只是不能适应。”阎知秀说,“没关系。”
“我不想让你觉得,我是对你有意见,”理拉赛很沮丧,“可我实在没办法……”
“没关系!”阎知秀立刻重复,“我说了没关系,大家都有自己的偏好,你的天性就是这样,我怎么会勉强你去接受不适合自己的东西?”
理拉赛心里好受了点,祂点点头,这时候,卡萨霓斯也从后面冒出来,亲昵地抱着祂。
“就是啊,不能适应就算了嘛,大家也不会强迫你合群的。”
此话一出,顿时在身后激起一片赞同的声音,连厄弥烛都低沉地应和了一句“支持你,兄弟”。
“你们现在认同我,只是因为少了个竞争对手跟你们抢夺梳毛的名额,”理拉赛毫不客气,尖锐地戳穿了所有神的私心,“装什么?”
此话一出,身后激起的赞同的声音立刻变成了辱骂的声音,厄弥烛也低沉地应和了一句“去死吧,兄弟”。
阎知秀滚在德斯帝诺怀里,笑得有点难受。
渐渐的,岁月变迁,时光飞驰。
多少年无声无息地流逝,阎知秀的面貌却不曾有过丝毫改变。他以乳酒和蜜糕为食,曾经的那颗星星,德斯帝诺的星星,更是深深地照见了他的灵魂深处,以致他看起来仍然是旧日那个英俊挺拔,无拘无束的宝藏猎人。
和众神一起同居的不知道第几个年头,阎知秀痛定思痛,感觉自己不能再这么骄奢淫逸下去了……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大胸上纵情喝酒的日子他算是过够了!
他要重拾老本行,再度做回以前那个传奇的宝藏猎人。
“真的吗?”德斯帝诺问,“有我们在,你想去哪里冒险?”
“这个宇宙肯定不行,没什么东西能伤到我了……”阎知秀挠挠脸,“我还是换个宇宙好啦,新冒险,新气象嘛。”
听见他这么说,众神交头接耳,很严肃地开了个小会。
德斯帝诺沉思道:“我们的本相都太大了,如果一起跟着你出去,对面的宇宙要不然被我们占据,要不然跟我开战。”
闻言,厄弥烛不由发出亢奋的喘息声。
“所以,”祂加重声音,“你要真的想这么做,我不会拦你,因为你的生命是和我紧紧相连的,我怎么能阻挡你的愿望和自由?你想什么,做什么,我都须得为你实现。”
祂牵起阎知秀的手,眷恋地亲吻他的手指。
“只是,你得带上我的一部分。”
“还有我们的一部分。”银盐补充。
奢遮大声说:“让我跟你一起去冒险!”
“冒险!冒险!”安提耶喊道。
阎知秀不胜其扰,赶紧一口答应下来:“好的,好的!我会把你带上,把你们都带上……我不跟你们分开,这总行了吧?”
他换回昔日宝藏猎人的装束,但和过去不同的是,这一次,他的身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毛毛蛾子,德斯帝诺将自己的神力和灵魂尽可能地分出一部分,同样幻化出人形,密不可分地陪伴在他身边。
“我们要去哪里?”安提耶兴奋地问。
“去找找其他宇宙的奥秘……”理拉赛嘟哝。
卡萨霓斯高兴地爬来爬去:“只要是跟家人在一起,我就很快乐啦!”
“会不会飞很久?”哀露海特担心地问,“不用害怕危险,我会撑住你的。”
“战争——”厄弥烛威严地扇动翅膀。
银盐亲昵地贴着人的脖子:“别听祂们的话,做你想做的事就好了。”
“穿越宇宙的旅途要很长时间,”奢遮嘀嘀咕咕地抱着他的耳朵,“但我会给你美梦,很多很多的美梦。”
德斯帝诺眼神缱绻,笑着握紧他的手,十指相扣。
“准备好了?”阎知秀打开飞船的控制系统,一声吆喝,“那我们就出发啦!大家都抓紧我,不要松开喔!”
——面前的白光,顷刻如花盛放。
那扇通往无尽,未知,以及爱的大门,自此轰鸣着开启,指引他们,去往比远方更加遥远的远方。
作者有话说:
阎知秀:*行走在雪夜的寒风里,点燃一根火柴*我想要很多很多钱来买新衣服……*哗啦!天上立刻掉下很多钱*
阎知秀:*惊喜,急忙点燃第二根*我还要吃很多很多好吃的!*哗啦啦!天上立刻掉下很多好吃的*
阎知秀:*狼吞虎咽,点燃第三根火柴*那我还要一个家!我要一个爱我的家庭!*寂静无声,没有爱,也没有家*
阎知秀:*哭了,哭得很伤心*
很多大蛾子:*茫然,从天而降,并且不知道祂们为什么从天而降*嗯嗯?
阎知秀:*被砸晕,并且很快就被压扁了*
第211章 太平仙(一)
七月流火,酷热难行。
恰逢一年当中最热火的时节,整个郡州三月滴水不下,老青石都烤得变形冒烟。此刻正值晌午,天上半点云彩也无,一轮光溜溜的红日悬在中心,万物全在天地的蒸笼里腾腾地弯曲。
“这啥天啊,日头忒毒,村里的狗都不叫了。”村口的老槐树下,一群农人正坐着纳凉聊天。
“往上数二十年,就没见过这么要命的节气。”面膛黢黑的男人抓起破草帽扇风,“听说隔壁村儿又死了三个……”
“呸呸呸!”他的老婆赶紧拿眼睛瞪他,“不嫌晦气,咱们这里有三仙镇着,死了谁也死不了我们的!”
槐树下寂静片刻,男人不耐烦地低声道:“冲我呸个鸟,三天不打,你这婆娘又欠收拾了吧?”
夫妻俩有一搭,没一搭地吵了会儿,就恹恹地闭了嘴。天气毒燥,说多了就得喝水,实在不值当浪费。
没过片刻,又有人提起话题:“说起三仙……东头老杨家的婚事啥时候完事儿?这都多少天了。”
“他家的丫头精贵!”旁边的人哼了一声,“偏要亲手绣什么嫁衣,要我说,找人算个吉时,直接抬上轿子走人,管得了那么多?”
“都是一般爹娘生养,”另有人笑道,“要是你家的丫头,你就知道心疼了!”
正说说笑笑,前头的道上传来铃铃当当的鼓响,伴随着清响的唱声,一浪高过一浪,朝这里赶来了。
“啥声儿啊?”
村头的人们都觉纳罕。
“哎哟,不是货郎吧?”有人一下认出来,“这可奇了,这个毒日子还有货郎来!快去快去,把村里头的娘们儿小子都叫出来,货郎来了!”
一声吆喝,松林村顿时哗然。家家户户的女人都走出来,半大的孩子们在泥巴地里糊得像一团团黑球,到土路上接连弹滚。
在这种偏僻的村落,货郎已是十分难见的人物,尤其近月来天气炎热,农活繁重枯燥,能见一个生面孔,听他说点儿其他地方的新鲜事,更是罕有的消遣。
不多时,货郎的小独轮车在地上的轱辘声,还有车上诸多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碰撞的喧嚣,就新新鲜鲜地挨近了松林村,男女老少全立在村口,伸着脖子打量来人。
“哦哟,”人群里,不知谁惊叹了一声,“好俊的后生。”
这确实是真的,年轻的货郎套着件利落的青布短褐,穿着束口的缠带麻鞋,头戴网巾,鬓边簪着一簇小小的桃花,更衬得肤有蜜色,黑眉白齿,顾盼间神采飞扬。
他见了满村好奇的人,更不怯场,看起来也是习惯了这种人头攒动的场面。货郎推着小车站定,不慌不忙,轻轻拨响手里的小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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