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宗停沉默了一阵,从身上摸出来了别人塞给他的烟,已经在暴风雪中变得湿软,他点不着它,便就随意地含在嘴里:“有人给我检查过身体吗?沈栋的失血量,比我的多吗?”
“不比,”温艽艽不知道陆宗停为什么忽然问这么莫名其妙的话,语气不太友善,“上校,你是变种人,沈队要是失血到你这个量级,就撑不到现在了。”
“所以变种人和普通人的差距真的很大。”陆宗停喃喃地说着,不知为什么思绪飘回了陈泊秋被雷普从破碎荒野捡回来的那一年,他在天涯塔的质询会上提出了全民变种的构想,差点引起众怒。
温艽艽苦笑:“上校不会要怪起我们不愿意做变种了吧。”
“……不是那个意思。”
“报告上校!”一个黑舰气喘吁吁地跑进来,“驰援部队到了。”
“好,”陆宗停有些费劲地站起来,“让他们先把医疗器械和血浆送进来,暴风雪停了,就出去搜救许舰长的部队。”
“是。”
第40章 血浆
谷云峰看着电屏里帝王蛇和骨木蜥的尸体在自爆弹产生的大量硫酸火中逐渐燃烧殆尽,神色平静地抿了口浓茶。
“骨木蜥捣了个大乱,陆宗停不知道去哪儿了,还要继续找吗?”谷云峰一开口,神态就与刚才十分迥异,脸上露出了点殷勤恭敬的神色。
办公室里空无一人,他的多维仪看起来也并不在通讯状态,却有一个声音轻飘飘地不知从何处传来:“不必了,他们做事不够干净,陆宗停我还是要亲自见一见。”
谷云峰听着他说话,双眼明亮:“他伤得不轻,如果你想现在杀了他,我认为是个绝佳时机。”
“他没那么容易死,所以我说了,要亲自见他,”那个声音依旧云淡风轻,语气几乎没有起伏,像是说着一件事不关己而又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得看着他在我面前咽气。”
谷云峰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现在就放他们回去吗?”
“骨木蜥畸变太严重,是个大麻烦,怎么说也是他们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这就算是奖励吧,”那人呵呵地笑了起来,却因为毫无起伏的声调,听起来诡异而生硬,“再说了,咱们的人也需要休息,不能让人觉得,他们心中的启明星是个对军团成员生死安危不管不顾的暴君吧。”
谷云峰放下茶盏,道:“是这个道理。”
“最近收集的样本都送出来了?”
“就差今天这一批,”谷云峰说,“燃灰大陆的天灾太严重,样本采集困难,也很容易被破坏,这影响研究吗?”
“无伤大雅,”那人又笑了,“我要是这点问题都无法解决,怎么能活到现在呢?”
谷云峰了然,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陈泊秋怎么处理?”他想了想,又问。
那人难得地沉默了一阵,才道:“别动他就行,他虽然命比陆宗停硬,可一旦陆宗停死了,他就撑不了多久。”
谷云峰微微蹙眉:“可我觉得他麻烦极了,他一旦活着从燃灰大陆回来,会给我们添很多乱子。”
虽然他一直觉得普适疫苗是个伪命题,但只要陈泊秋这个人活着,还真不排除他能把这个东西弄出来。
陈泊秋的麻烦还不仅体现在这个地方,就谷云峰个人感觉,他不仅命硬,会的还多,大脑还一根筋认死理拼命钻,而且不跟他们站同一边,其实跟陆宗停一样,是个不太好处理的东西。
“你有没有可能说服他站在我们这边?”谷云峰问。
“陈泊秋?不可能,”这次的回答斩钉截铁,“相比之下,我倒是觉得陆宗停比他希望大一些,如果能劝得动陆宗停,结果也很不错。”
他又用那种怪异的音调笑了一阵:“不行再杀了就是了。”
谷云峰的神色隐在昏暗的光线里,晦暗不明。
—
暴风雪停了,陈泊秋还能闻到空气中硫酸火的味道,站在高处还能看到硫酸火大量燃烧时产生的雾白色烟尘。
他坐在雪地里,双手捧着秀秀交给他的爆破仪,耳边似乎又响起了秀秀的声音。
“泊秋哥哥,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我想请你带我偷偷跟着行动队的大家,我想找到我哥哥,他们去的地方,我哥哥一定会在附近。”
“这次我想,杀了我哥哥。”
“我不能让他再作恶了。”
“骨木蜥的眼睛是直接与大脑相连的,那里也是很脆弱的一个地方,一般来说,伤到眼睛的话,很快就会死去的。”
“但我哥哥,应该畸变到了很恐怖的程度了,这或许不一定能要他的命,而且行动队的大家,应该没办法轻易制服他了。”
“我爸爸其实从一开始就很担心哥哥的性格会走极端,所以最初选择变种的时候,他选择了骨木蜥的天敌,帝王蛇。”
“可是爸爸畸变后身体变得很差,无法与哥哥抗衡。他临死前从自己身体里提取了毒液……交给了我。”
“他告诉我,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喝下这瓶毒液,我就能在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完成畸变,我虽然没有战斗的经验,但靠物种天生的克制性,我可以很快找到哥哥,并且做到……跟哥哥同归于尽。”
“对不起泊秋哥哥,我之前太胆小了,也一直对哥哥抱了不应有的希望……但现在我想通了,这样我和哥哥,其实是一起去找爸爸妈妈了。”
“我觉得很好的。”
“你也不要难过。”
爆破仪被他一遍又一遍地擦拭得很干净,跟他肮脏不堪伤口斑驳的苍白手掌显得格格不入,爆破仪的底部接触到那颗嵌在他掌心的针头,发出了细微的声响。
他小心翼翼地把爆破仪翻过来,背面有一行秀秀留下的小字。
【谢谢你泊秋哥哥。】
还有一个小巧可爱的圆嘟嘟的笑脸。
笑脸一点也不像秀秀,秀秀很瘦,眼睛很大,亮晶晶的,但是陈泊秋视线模糊,他看着看着,就觉得那个小小的笑脸和秀秀的模样逐渐重叠起来,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对他笑着挥手。
他知道这是幻觉,但他却没有再想办法去打破它。
他想见秀秀。
他艰难地从地上起身,一瘸一拐地朝她走去。
“泊秋哥哥,不要过来啦,我们已经道过别了哦!”秀秀制止他,眼底的笑意比他之前任何时候见到的她都要明亮通透。
“我现在很开心,我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就是有点舍不得你和上校哥哥!但是我们总有一天会再相见的,我会一直记得你,所以你很久以后再来找我玩也没有关系,我把你送给我的小花都种在我家门口,你肯定也一下就能认出来啦,”秀秀依旧笑着,眼睛里却依稀有了薄薄的泪光,“我教给你的歌,你还记得吗?可以唱给我听吗?”
陈泊秋不是很会唱歌。
他童年的夜晚没有摇篮曲,唱歌这个事情对他来说只有大段大段的空白。后来在陆宗停小时候,他会哼唱一些简单重复的旋律哄他慢慢睡着,因为他嗓子不好,发出来的声音有些难听,所以也很少唱,而且小孩长大以后,那些旋律他也记不住了,之后又是一片漫长的空白。
直到和秀秀分别之前,小姑娘教给他一首歌,叫《送别》,这是他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学到了一首有名字有词的歌谣。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沉疴多年的心肺和被脖环挤压着的喉咙决定了他永远没有办法将歌谣唱得多么动听,他甚至没有办法发出正常的音调,也没有办法将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晰地吐露出来,所以难听到了滑稽的地步,但是小姑娘没有笑话她,她站在那里,努力地跟着他混乱的节拍和音调,笑意盈盈地点头拍手,陪他一起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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