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放跑了一条没有脸的野魂。】
【贰、我供佛法僧,拜了杀身仇。】
【参、我得了一只怕火的金貔貅。】
【肆、左眼只看棍,右眼只见鞭,我两眼昏昏。】
他的视线将四道谜题速速又扫了一遭,指尖也跟着来回滑动,最终停在了第二道上。
第二道谜题一个很突出的特点是“我”的行为的不合常理。
“供佛法僧”寻常来说是祈福之举,可“我”供他们,是为了“拜杀身仇”。
如果没有特殊理由,那么“我”的这一举动将带有极大的无私色彩,毕竟为仇人祈福一事还真不是一般程度的心地善良能做出来的。
郑槐这外人不受薛府人待见,在薛府里过得可谓是如履薄冰,他已然自顾不暇了,哪可能要他掏心奉献自我?
可文侪想了想,还真想到个合适人选——薛有山。
薛有山早已死了,郑槐还能奉献吗?
能。
文侪忘不了自个儿被郑槐操控着,在薛有山棺前跪去村长脚旁,喊出的那一声“我是当真愿意嫁给有山他”。
郑槐是明知薛有山已死了,仍要嫁。
只不过这不能照他前边所想的那般说是无私了,他是太爱薛有山了,是私心太大了。
活人嫁给死人什么下场?
文侪从前没少读些记述封建糟粕的老书,那里头把冥婚讲得绘声绘色,屡次提到若是结亲的另一方仍活着,便要拿一棒槌在脑袋上敲出一个坑来,把人弄死了,和那早死的一块儿合葬。
郑槐若是答应了冥婚,便是为了薛有山而死,如此一来,薛有山又怎能不算他的“杀身仇”?
虽然吧,这“仇”字还是用得偏激了些,但是眼下赶时间,他也没工夫纠结这些细枝末节。
几分钟后,一阵猛烈电击叫他伏地难起。
文侪咬着唇倒是没叫出声,只是觉得怪丢脸的,说不准戚檐岑昀他们都在看呢。
丢脸归丢脸,浪费时间才是真烧命。他花费5秒整理好心态,便坐起来,看向其他的谜题。
依照目前的线索来看,不论郑槐的态度为何,在意识到自己即将嫁给死人,即进行一场冥婚对他的冲击并不会太小。
若要根据阴梦事件来推测具体时间的话——目前这个世界是在存盘于第五日之后展开的,而方穿进这世界不久,郑槐便表示他接受了冥婚。
所以,郑槐意识到薛有山死亡的时间点应该处于阴梦第四日早与阴梦第五日晚之间。
而这两日间,郑槐经历的最大事件便为薛有山古怪的生辰宴。
文侪的视线再度落回四谜题上。
在郑槐的人生中,冥婚必然事关重大,不可能不出现在四谜中。
当初薛无平和方美说谜题一讲的是花弘;谜题二讲的是他文侪;谜题三讲的人则围绕着薛当家、薛母与薛大少、二少;谜题四,方美提了一嘴他爹。
那么若要出现冥婚,恐怕也只可能出现在谜题二与谜题三之中。
既然眼下谜题二破解不成,那么谜题三的可能性最大。
单照字面意思来看,这一句朝着冥婚方向解答并不算难,只是答题思路同谜题二略有不同。文侪想了想,落笔在谜题三上圈出两道圈,圈的是“怕火”和“金貔貅”。
真金不怕火,怕火便是假的。
薛无平说他的爹娘与哥哥都有金貔貅,这暗示也显得理所当然。金貔貅既可以作为富贵的象征,也可以暗示是他们仨一手促成了冥婚,两个促成者,以及一个新郎官,多完美的组合。
文侪也没有犹豫,只重新誊了一遍谜题三。
【参、我得了一只怕火的金貔貅。】
【答:“金貔貅”指代嫁入薛家所能享受的荣华富贵;“怕火”则否定了他所能获得的荣华,暗示这场婚姻的虚假性;郑槐嫁入村中地主薛家,原以为会至此摆脱穷苦人生,不曾料婚姻竟是一场骗局,这亲事原是要他与死人薛有山成婚的冥婚。】
他停笔的倏忽间已隐有察觉不对劲之处,可写定离手,他没法修改,只默默咬紧牙关。
一刹那,强电流导遍全身。尽管文侪并无太大反应,但这触电的感觉实在没法习惯,放在日常生活中皆是足以叫人心脏停摆的电量。文侪被连电两次,更觉疼得发懵。
然而到底是办事要紧,他甩了甩几乎麻木的手,又握上了笔,也是这时,他赫然见右手握笔的三指上小片焦黑的痕迹。
他试着搓了搓,并非沾了什么东西,确确实实是他的指头被烧焦了。
这是从未出现过的,阴梦的惩罚机制照常而言绝对不会在惩罚结束后还留下痕迹,若非阴梦出了什么问题,那么出问题的便是他自己。
他忽然生起一阵古怪的念头——
他们真的能活着结束所有委托吗?
如今距离他们在闹鬼的饭店小巷重逢的日子已不远了,之前也不是没有过经历一次委托便跨了一年多的情况……
文侪摇头把无关思绪甩了个干净,重新拿起了谜题纸。
适才他有些犹豫之处在于,郑槐显然不是一个对于财富有执念之人,更准确来说,郑槐对于富贵几乎到了厌恶的程度。
面对一心想着谋取更多财富的母亲和不断索要钱财的父亲,别说爱财了,在父母那般影响下,他反而更容易对财物生出消极的情感。
那么在解释金貔貅时便不能围绕着荣华富贵来解答。
文侪咬着笔头,他听闻屋外风吹草动都要警觉地将四面窗都仔细确认一番,宁可瞧见上头浮着鬼脸,也不愿瞧见薛有山。
所以,郑槐重视什么,而薛母、薛当家与薛有山又拥有什么呢?
他想了想,又觉得似乎没必要再往深了想。
因为能将这四者相联系的具体物品极其简单,即薛大少写的,薛母与薛当家投递的,郑槐接收的——来往信件。
既然那信件上写的尽是薛有山对郑槐的爱,那么就可以将那些信简单概括作“情书”,亦或者更精炼的“爱情”。
“是爱情吧……”文侪嘟哝着。
他将笔一转,扯了张白纸来默了谜题三,便往下写。
【答:“金貔貅”指代薛有山对于郑槐的爱;“怕火”则否定了爱情的存在,暗示这场婚姻的虚假性;郑槐嫁入村中地主薛家,原以为将会如薛有山信中所说,获得真正的爱情,不曾想那却是要他与死人薛有山结亲的冥婚。】
文侪倚着墙,将一口气絮在口中,屏住了呼吸。这一次他将笔拿到了左手,他想再看看如果自己再失败,那焦黑的痕迹是否也会出现在他的左手。
不知道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实验没能继续,电流并未到来。
文侪拿起解迷纸,瞧见了一个红墨圈。
***
厅堂的老钟在此刻敲响了,铛铛十二下,文侪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遭——终于活过第六日了。
只要能来到第七日,还原死况就有机会。
这厅堂前后皆开了窗,当几声嘶鸣自后窗里钻进来时,身体先他一步做出反应。爬满手臂的鸡皮疙瘩告诉他怪物近了。
——他就要到了。
这厅堂的窗皆是槛窗,钻不出人,能逃的地儿仅有面前那扇沉甸甸的厚门。
文侪并不犹豫,遽然拨开门板,冲出厅堂。
去哪儿?
还能躲去哪儿。
文侪一面跑,一面想,直把指甲嵌入掌心掐了半晌,末了决定跑出薛宅。
他想,若再待在宅子里转悠,同那怪物玩我逃你追,他连半个小时都熬不过。
那他干脆去死好了,若能还原死况,这轮也不算白费。
两条长腿相继前迈,跨过门槛后,巷道里不再如当初一般,仅能瞧见通往凤宅的路,两侧的雾气这会儿皆已消散,露出被它长久遮掩的、翠绿的群山。
谁料他还没来得及欣喜,便瞥见那眼眶扭动着黑雾虫的薛有山攀上了院墙,冲他出露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那“惊鸿一瞥”实在令人吃惊,好在他从没停下脚步,那人纵使从墙上跳下来一时半会儿也赶不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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